书店"拍书族"只拍不买 律师:书店有权禁止拍照

22.01.2015  15:42




  只需要书中的一小部分内容,买下整本书太贵不划算, 书店 又不允许复印,抄下来也太费劲,怎么办?干脆悄悄地“”下来。

  随着数码产品的普及,尤其是智能手机 拍照 功能的日益强大,部分“聪明”的读者就开始使用手机等设备取代纸笔成为新的“抄书”工具。这一现象给书店经营带来了许多尴尬和无奈。书店工作人员表示,读者“拍书”不买是常有的事儿,他们管理起来很困难。

  现象:

  “咔嚓”一声,书籍内容进了手机

  “书店不是卖书的地方吗,怎么还有人用手机拍书,允许这样吗?”21日,市民王先生向沂蒙晚报记者反映,他在临沂书城买书时,偶然听到了拍照的声音,仔细一看,竟然是有人在拿着手机拍书里的内容,这让他很是不解。“书店又不是图书馆,遇到喜欢的书多看一会儿并没什么,甚至用纸笔抄下来一点内容也可以理解,但用手机或相机直接拍书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21日上午11点多,记者来到市区沂蒙路的临沂书城,虽然已快到午餐时间,但书店内的人仍然不少,许多读者或坐在楼梯上,或站在书架前阅读各类书籍。在三层的一个过道上,一名中年男子正站在窗旁,边看着手边的书籍边用纸笔抄着什么,记者上前看到,笔记本上已经密密麻麻,已抄了有几页纸。

  “抄书很正常,经常有的,能理解。刚才我还看到那边有一个男的在用手机拍书。”一位市民指着书店的一角说。顺着这位市民指引的方向,记者走到了一个建筑设计类的书架旁,一名30多岁的男子正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拿着一本建筑学的书籍看着。“咔嚓”一声,记者刚走过去,就听到一声拍照的声音,回头看去,只见这名男子正拿着手机对着图书拍个不停。连拍了几页后,男子把书放回书架,又从旁边书架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

  “ 拍书族 ”:

  只需要中间几页,拍下来省时省钱

  记者上前与这名拍书男子攀谈了解到,他从事建筑装潢设计行业,由于这个行业发展较快,要经常了解新的设计动向,他除了要经常在网上查看资料外,还不得不时常到书店来看书、买书,但有些书售价太过昂贵,让他有些承受不起,所以才想到用手机拍下书籍中的内容回去参考。“有些书是挺好,但价格太贵,而且我需要的只是书中的一小部分内容,为了这点内容买下整本书实在太不划算。比如这本书,70多块钱,而我只需要其中的三四页内容。虽然抄书是一种办法,但太费时间,有些图片也没法抄下来,所以,用手机拍下来省时省力。”拍书男子告诉沂蒙晚报记者,一有空闲时间,他就会泡在书店用手机拍摄一些书籍的内容,遇到内容比较好的,他也会买下来。

  图书馆的部分阅览室是允许拍照的,为何不去那里拍书呢?拍书男子表示,这类图书更新换代比较快,图书馆里的这类书大多过于陈旧,不如书店内更新快,所以他更愿意来书店拍书。

  在临沂书城4楼看书的大学生小黄也有着“拍书”的经历。“写论文以及做一些专业实验时,需要收集许多新资料,书店书籍的更新速度要快于学校图书馆,遇到一些好的章节就需要摘要下来。以前都是拿着笔记本和笔坐在台阶上抄,但抄得速度太慢,胳膊也累得不轻,后来有同学说可以拍下来,我也就试着拍一些书。”小黄说,“我也知道在书店里拍书不大好,害怕被管理员发现,所以我一般都是找个人少的地方偷偷拍下来。这也是没办法,因为对于我们学生族来说,买书太贵了,承担不起。

  小黄还告诉沂蒙晚报记者,现在用手机“拍书”已经很常见,他几乎每次来书店都会遇到同样拍书的读者,有学生,也有上班族,不过对智能手机并不十分“感冒”的中老年人还是会选择用传统的纸笔抄书。

  书店:

  烹饪、专业书籍最受“拍书族”青睐,书店管理难度大,很无奈

  临沂书城4楼图书管理员张女士说,虽然来书店拍书的人并不是很多,但还是时有发生。“比如我们这层主要是学生用的辅导书,一些学生在看书时就用手机拍下来部分内容,我们发现了也不好管。

  3楼一位图书管理员前几天就遇到了一位“拍书族”,但屡屡劝阻却丝毫起不到效果。“我看到一名男子拿手机拍书上的内容,就上去提醒这里不让拍照,但他根本就不听,我走开后他还是在拍,劝了多次也不管用。

  记者了解到,“拍书族”最喜欢拍的书籍主要是烹饪、装修以及一些专业类图书,原因一是这些书籍淘汰速度比较快,一本新书上架后几个月就跟不上形势了;二是这几类图书装帧精美,印刷质量高,价格也相对昂贵,才会引来部分读者“只拍不买”。

  频频出现的“拍书”现象,令书店管理者感到很无奈。临沂书城一位负责人表示,书店原则上不允许读者“拍摄”书籍内容,但是苦于没有有效的应对办法。“在‘拍书’现象出现之前,用纸笔抄书的情况比较多,也是我们允许的,还曾经专门设置了抄书的区域。因为抄书虽然也可能是只抄不买,但毕竟书店有服务的性质,在店里看一天书或摘抄部分内容是可以的,它也可以形成一个读书的氛围,培养更多人来书店看书、买书。对于确实有需要,拍摄一本书中的一两页内容,也并非完全不可以,但如果是拿手机或相机拍下十几页,情况就不一样了。”临沂书城经理郝丽华表示,对于“拍书”的现象,书店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实际上很难做到。“因为书店不可能禁止读者把手机、数码相机带进书店,工作人员也不可能盯着每个读者,而且盯着读者也是不合适的,这样会让读者产生不舒服的感觉。另外,虽然书店门口摆放着禁止拍照的牌子,但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处罚措施,

  郝丽华认为,读者拍书是对知识的渴望,虽然很难管理,但“拍书”要比撕书和抄书在一定程度上更文明一些。“经常有人直接将感兴趣的几页撕掉,这样整本书都卖不了。而抄书的时间太长或不注意保护,也容易把新书弄旧。从这点来说,‘拍书’反而能更好地保护书籍。不过,虽然相比来说更文明一些,但书店和图书馆的性质不一样,拍书的人多了,买书的人就少了,书店的销售肯定会受到影响。”郝丽华说,因此,还是希望广大市民来书店看书、买书时,能够自觉遵守书店的相关规定。

  大量拍书是“偷书”行为

  对于在书店“拍书”的行为,大家怎么看?当日上午记者在书店内采访了10位市民,他们的意见不一,有人认为拍几张自己用并无大碍,也有人觉得这属于不文明行为甚至是偷书行为,应当被禁止。

  市民张先生认为,现在书籍比较贵,一部分读者尤其是学生,不能承受昂贵的书价,而且一部分书只是用来查资料或者摘抄中间比较经典的某一章节,没有保存价值,因此把有用的资料拍下来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可以理解。

  而董先生则表示,虽然一些客观的因素可以理解和宽容,但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偷拍”,是不合适的,可能还涉及到侵犯著作权等法律方面。“书店不是图书馆,它是卖书的地方,靠卖书来盈利,如果大家都来拍书,书店还怎么生存,图书作者的利益是不是也被损害了,这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董先生认为,虽然“拍书”没有损害图书,但用相机拍走内容应等同“偷书”行为。此外,拍下的照片是否会发到网上还是一个未知因素。

  也有部分市民认为,如果是个人确实需要,拍几页书里的内容是可以的,因为在书店看书是允许的,这无非是把过程从记忆转化成了照片来储存,并无大碍。“但如果是拍十几页、几十页等大量拍书,则应该是偷书行为,还可能涉及到盗版、翻印等一些由此牟利的目的。”李先生说。

  书店有权禁止“拍书

  读者用手机“拍书”的行为是否合理、是否涉嫌侵权行为,书店又是否有权制止读者“拍书”行为呢?

  对此,记者咨询了沂蒙晚报法律顾问、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只要不用作商业用途或者扩大其使用范围的,读者拍摄图书并不违法。“不过,这只是著作权法的范畴。顾客在书店内‘拍书’时,图书并未售出,书店对自己店内的图书拥有所有权,有权利保护自己财产的价值不受损害。顾客通过拍照而不是购买的方式获取了书籍中的信息,损害了书店的利益。所以,书店有权禁止顾客‘拍书’的行为,并可以要求拍照者删除所拍内容。”彭海称,此外,如果读者将所拍的内容用作商业用途,或者通过复制、网络等扩大使用范围,使更多人从中受益,则有可能涉嫌侵犯作者著作权。

  因此,书店管理方可以加强对用数码产品“拍书”现象的监管,也可以在书架上贴上禁止拍照的提示语。

  记者 陈牛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