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报废车拉妻儿逛街 被巡逻交警逮个正着

22.09.2015  13:11
  本报讯(记者 刘九省 通讯员 王园园) 买二手车代步很正常,可是为了贪图便宜,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就买了二手车,还是一辆营转非的报废车,那就得不偿失了。日照莒县一小伙就买了这么一辆车,带着妻儿出去逛街,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9月16日上午10时,交警莒县大队夏庄民警在辖区内巡逻,发现前方一辆号牌为鲁D65×××的车,立刻喊话让对方靠边停车。民警检查对方证件时发现行驶证早已脱审。于是带到中队处理。通过公安交通信息平台查询,该机动车已经脱审了,且机动车状态为强制注销,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报废车”。

  民警拿着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仔细核对车辆,并询问驾驶员宋某知晓车况与否,对方却是一问三不知。事后宋某介绍,他是因为贪图便宜才买了这辆车,并不知道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还以为自己捡了大便宜。如果不是被交警查获,自己还一直蒙在鼓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宋某驾驶报废车辆将面临罚款2000元,并且吊销驾驶证。

  相关新闻 买车半年后,终于挂上牌

  本报讯(记者 张永平 通讯员 郑青 袁墩鹏)“我这车买了近6个月了,到现在也没给我发票和车辆合格证,挂不了牌,上不了路,这算什么事啊?”近日,五莲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汽车消费投诉。

  原来,今年3月中旬,消费者李先生在五莲县城一家汽车销售点购买了一辆18.3万元的家用汽车,并办理了分期付款手续。当时经销商称,车辆合格证和发票得带到银行办理分期付款相关手续,办理完后才能交给购车者。经销商承诺,不出半个月就可以拿到车辆合格证和发票。3月底,李先生打电话给经销商,经销商告诉李先生贷款手续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让他耐心多等几天。这一等便是近6个月。

  五莲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工作人员开展调查。经销商向工作人员解释,车辆合格证和发票的确拿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了,但是银行迟迟没有把材料返回来,他们也在努力与银行交涉。工作人员多次与经销商沟通后,经销商向李先生进行了诚恳的道歉,并愿意赔偿李先生的经济损失1000元。

  9月17日,李先生拿到了车辆合格证和发票,在商家的协助下顺利办理了挂牌手续。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