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医学院人体标本被弃事件引热议 红十字会已暂停捐献合作

06.02.2015  15:01

近日,本报连续报道大桥镇小盖家村挖出尸块,最后证实是山东大学医学院遗漏的人体标本一事。5日,记者获悉,目前山东省卫计委已对该事件展开调查。同时, 济南 市红十字会已暂停与山东大学的捐献合作。

  捐献志愿者人体标本被弃事件令人寒心

  62岁的鞠女士在退休后经常上网浏览信息,2013年的一天,她偶然看到一则新闻:市民在捐献遗体给医学院后,学生们在学习之前都会进行表示尊敬的默哀。于是,她也有了捐献的想法。

  “我觉得这是对逝者的最大尊重,捐献者能将自己的身体奉献出来,让更多的人因此受益,我认为很伟大。”鞠女士说,也是这则报道,让她有了在去世后捐献遗体的想法。“老伴儿不赞成,经过我劝说之后,和我一起找到 济南 市红十字会,并签了捐献协议。我一直以自己是一名遗体捐献志愿者而感到骄傲。不过到现在,孩子们也不同意我们的做法。但只要我们老两口认为是对的,就可以了。”

  鞠女士在得知小盖家村的建筑垃圾中挖出人体标本一事之后,向记者表达了不解:“捐献者的遗体为医学作了贡献,就这样让尸体暴露在外面,本身就是对死者的不尊重,也让捐献志愿者感到寒心。”

  市红十字会目前已暂停与山大合作

  济南市红十字会分管遗体捐献工作的事业发展处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表示,红十字会在遗体捐献工作中,只负责“一头一尾”。“‘一头’指的是我们要接受捐献者的咨询、登记以及发放登记卡等;‘一尾’则是在追思、刻碑方面做好人文建设工作。而中间的监管、处罚等工作按照《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应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来做。”

  该工作人员称,此事影响非常恶劣,现在已经暂停各级红十字会与山东大学的遗体捐献合作。“经过省卫计委审核批准,现在整个山东省共有11家有资质接受遗体捐献的单位,其中济南3家,山东大学是我省第一家获取这个资质的单位。”按照《条例》规定,遗体利用完毕之后是有严格规定的,必须经过火化,其中出现的火化、运输等费用由遗体接受单位承担。

5日下午,记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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