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车超载酿重大交通事故 山东宁津农机局一副局长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决定逮捕

12.01.2017  20:31

  近日,山东省安监局向媒体通报淄博市博山区“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报告,认定“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此外,调查报告中还建议对1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此前,宁津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万风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已被德州市检察院决定逮捕。
 

  2016年8月11日8时23分,在淄博市博山区省道S236线(博沂路)与北山路“T”形路口,一辆沿北山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拖拉机变形运输车先后冲撞沿博沂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一辆非机动车和三辆机动车,造成11人死亡(8人当场死亡,3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50余万元。
 

  经调查,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肇事车驾驶人李建忠驾驶的拖拉机变形运输车,非法改装、严重超载、制动性能不良,导致驾驶人无法有效控制车速,造成事故发生。此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李建忠在事故中死亡,调查报告建议免予追究责任。宁津县农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万风不依法履行职责,违规为肇事车辆办理登记、年检手续,并为该车办理两本核定载质量不同的车辆行驶证,8月29日已被德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决定逮捕。
 

  对于宁津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红兵,宁津县副县长李秀双,调查报告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另外,调查报告建议对多个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共计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