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交警盘点辖区29起死亡事故 涉酒8起

17.12.2015  10:23

  随着机动车迅猛增多,交通事故也相应增加。16日,济南市中交警公布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市中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29起,造成31人死亡,其中涉酒的达8起,酒驾仍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元凶。另外,行人与非机动车驾乘人最易在事故中“受伤”,尤其是慢行一方不遵守交通规则,更为致命。

   谁是“头号杀手”?

   29起死亡事故涉酒8起,5名酒司机身亡

   数据>>

  涉酒事故达8起其中2起酒驾、6起醉驾,共造成9人死亡这9名死者中有5名都是酒司机本人

  解读:“从数据中可以看出,酒后驾驶仍是事故的主要元凶。”市中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队长伏明说,受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灵敏度和反应能力会比平时低,往往无法正常操控车辆,同时,饮酒后人视力受损,无法正确判断距离与速度,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案例:7月9日21点左右,在南辛庄西路,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29路公交车正停在青龙山客运站附近的公交站牌区域,突然“”的一声巨响,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在其后部。摩托车驾驶员是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满身酒味,当场身亡,而其血液样本中检测出酒精浓度为141mg/100ml,属醉酒驾驶。

   谁最容易“受伤”?

   3成死亡事故是行人被撞,不守交规更致命

   数据>> 涉及行人、非机动车驾乘人的事故达9起

   涉及摩托车的事故达7起

  解读:“和汽车相比,行人和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骑乘人都是相对弱势的群体。”伏明表示,摩托车、电动车本身稳定性差,发生事故后驾驶员易被甩出,尤其是摩托车驾驶员,发生事故常会头部着地,若不戴头盔后果不堪设想。此外,行人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也会更加危险,记者从警方提供的案例中发现,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马路是出现较多的致命行为。

  案例:10月12日16点52分,杨某驾驶重型货车沿舜耕路由南向北行驶,在一左转车道等待信号灯。路口监控录像显示,有两位行人并没有从路口施划清晰的斑马线上通过,而是选择在车流中穿梭。其中一名行人王某径直走到货车的右前方,不料此时信号灯变了,起步的货车司机并没有注意从车流中出现的王某,最终将其撞倒后并碾轧,造成其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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