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交警盘点辖区29起死亡事故 8起涉酒车祸致死9人

17.12.2015  13:48

  随着机动车迅猛增多,交通事故也相应增加。16日,市中交警公布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市中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29起,造成31人死亡,其中涉酒的达8起,酒驾仍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元凶。另外,行人与非机动车驾乘人最易在事故中“受伤”,尤其是慢行一方不遵守交通规则,更为致命。

  谁是“头号杀手”?

   29起死亡事故涉酒8起,5名酒司机身亡

  数据>>

  涉酒事故达8起其中2起酒驾、6起醉驾,共造成9人死亡这9名死者中有5名都是酒司机本人

  解读:“从数据中可以看出,酒后驾驶仍是事故的主要元凶。”市中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队长伏明说,受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灵敏度和反应能力会比平时低,往往无法正常操控车辆,同时,饮酒后人视力受损,无法正确判断距离与速度,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案例:7月9日21点左右,在南辛庄西路,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29路公交车正停在青龙山客运站附近的公交站牌区域,突然“砰”的一声巨响,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在其后部。摩托车驾驶员是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满身酒味,当场身亡,而其血液样本中检测出酒精浓度为141mg/100ml,属醉酒驾驶。

  谁最容易“受伤”?

   3成死亡事故是行人被撞,不守交规更致命

  数据>> 涉及行人、非机动车驾乘人的事故达9起

  涉及摩托车的事故达7起

  解读:“和汽车相比,行人和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骑乘人都是相对弱势的群体。”伏明表示,摩托车、电动车本身稳定性差,发生事故后驾驶员易被甩出,尤其是摩托车驾驶员,发生事故常会头部着地,若不戴头盔后果不堪设想。此外,行人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也会更加危险,记者从警方提供的案例中发现,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马路是出现较多的致命行为。

  案例:10月12日16点52分,杨某驾驶重型货车沿舜耕路由南向北行驶,在一左转车道等待信号灯。路口监控录像显示,有两位行人并没有从路口施划清晰的斑马线上通过,而是选择在车流中穿梭。其中一名行人王某径直走到货车的右前方,不料此时信号灯变了,起步的货车司机并没有注意从车流中出现的王某,最终将其撞倒后并碾轧,造成其当场死亡。

  哪些地方要小心?

   超7成交通致死事故,发生在城乡结合部

  数据>>

  在29起事故中,发生在城乡结合部死亡事故总数为21起,占今年以来市中辖区死亡事故总起数的72.4%。市中区的二环南路、济微路、省道103线、国道104线是事故多发的点段

  解读:民警介绍,相比于市区道路,国省道限速较高,车速多数较快;国省道有大量大货车通行,大货车车体较大且存在视线盲区,夜晚很容易与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相对于市区,郊区警力较为薄弱,驾驶人可能存在较大的侥幸心理进行酒驾等,也导致事故多发。

  案例:10月29日18点6分,张某驾驶轿车沿省道103线由北向南行至大涧村路口时,碰撞行人司某,随后司某被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哪些时间最危险?

  过半死亡事故发生夜间,走夜路别穿深色衣

  数据>>市中交警公布的数据显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时段

  解读:“16点至20点正是光线由明转暗的时段,驾驶人的视线易受到影响,还有少部分驾驶人不能及时打开行车灯或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因而诱发交通事故。”伏明表示,这个时段正处在晚高峰期间,路上车流量较大,还混杂着行人或非机动车,如果有一方不遵守交规,同样易引发事故。

  而晚高峰后,路面车流量和执勤民警逐渐减少,部分抱有侥幸心理的驾驶员或酒后驾车,或超速驾驶,或闯红灯……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加上夜晚驾驶员视线受限,都极易引发事故。此外,深色衣服在夜晚不易引起驾驶员注意,走夜路的最好还是穿浅色或有反光条的衣服。

  案例:10月24日22时20分许,男子刘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二环南路上由东向西行驶,一名过马路的行人走到其前方,但刘某未能发现,行人被撞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