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政第二批“一次办好”事项 涉外收养登记仅7个工作日

23.08.2018  10:32

  8月22日,山东省民政厅公布第二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其中涉及16项行政权力事项和3项公共服务事项。16项行政权力事项包括新办伤残等级评定(公务员、人民警察等)、补办伤残等级评定(退役军人)、调整残疾等级、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登记、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本省的丧葬事项审批等,3项公共服务事项分别是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登记咨询服务、地名档案咨询服务、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依照“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新办伤残等级评定(公务员、人民警察等)、补办伤残等级评定(退役军人)、调整残疾等级等要在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县级民政部门受理审核40个工作日;市级民政部门受理审核20个工作日;省级民政部门受理审核60个工作日。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登记需7个工作日完成。公益性民间组织救灾捐赠款分配、使用方案的备案、慈善信托设立备案等需5个工作日完成。

  8月9日,山东省民政厅公布首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其中涉及29项行政权力事项和1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前,省民政厅已公布49项“一次办好”事项,其中45项行政权力事项、4项公共服务事项。

  山东省民政厅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第二批公布)

 

作者:齐静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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