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时代” 谁来守护女性就业公平?

08.03.2017  20:37

女性的就业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中国山东网3月8日讯  (记者 张敏敏 杜典 刘自锐)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女性的就业创业问题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三八妇女节”之际,女性的就业公平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宝宝和工作之间女性会如何选择?女性在就业路上会遇到哪些“拦路虎”?在保障女性就业公平方面还有哪些路要走?……针对这些问题,中国山东网记者对“宝妈”、专家、律师及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调查采访,寻找守护女性就业公平的道路。

  调查:近六成受访者认为“二孩时代”女性更难找工作

  近日,就“全面二孩政策对女性就业影响及应对措施”这一问题,记者随机对年龄在18-55岁之间的100名女性进行了问卷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66%的受访女性愿意生育两个孩子,比愿意生育一个孩子的高出43%。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很多女性支持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并有生育两个孩子的打算。在所有受访女性中,74%的女性选择在生完孩子后继续工作;21%的受访女性选择放弃事业,做全职妈妈。

  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是否会让女性就业更加困难?针对这一问题,58%的受访女性认为“会”,31%的受访女性认为自己因生育错失了重要的培训或升迁机会。在“生二孩”和“升职加薪”中,61%的受访女性选择了“二者协调,找到平衡点”。

  “生二孩肯定会影响工作的,因为,孕妇和非孕妇之间的工作效率是会有差别的,女性在考虑生孩子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好自己的工作,合理安排生孩子的时间。”刚结婚的赵女士告诉记者,虽然生不生二孩完全在个人选择,但是既然现在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就应该出台一些女员工怀孕期间的优惠政策,比如给用人单位一些补贴,让他们不要担心要承担太多的生育成本。

  “宝妈”:在宝宝和工作之间找到平衡点

  3月8日,济南市举行庆“三八”女性就业专场招聘会。记者在招聘会现场了解到,前来找工作的女性中有很多“宝妈”,她们中的很多人因为生宝宝放弃了原来的工作,如今再择业,“照顾宝宝”成为她们考虑的首要因素。

  今年30岁的张女士,在老公的陪同下前来找工作。他们有一个孩子,今年已经5岁了,上幼儿园,周一到周五在幼儿园里,周六周日在家。为了方便照顾孩子,张女士想找一个周六周日能够休息的工作。

  “我以前在饭店的厨房里工作,考虑到饭店一到周六周日会更忙一些,下班也会很晚,没有时间照顾孩子,所以我想换一个工作。”张女士说,她在招聘会现场走了几圈,综合考虑了一下,觉得家政工作可能更适合自己。因为她有过带孩子的经历,家政公司也觉得她适合从事月嫂或者育婴师等家政工作。

  作为两个孩子的“宝妈”,28岁的郭女士在生第一个孩子时就辞掉了工作,如今一个孩子两岁,另一个孩子只有两个月大。郭女士已经两年多没有参加工作,她感觉快跟社会脱节了,近期她开始出来找工作。

  郭女士告诉记者,她找工作对薪酬没有太多要求,主要是希望上班时间短一些,能有空余的时间照顾孩子。此外,所找的工作最好跟她的专业相关,这样可以积累一些工作经验。

  “毕业找工作时,用人单位会考虑你将来可能会产生的生育成本,不想录用你;现在生完孩子再找工作,用人单位会担心你因为照顾孩子无暇工作,我觉得女性不论在人生哪个阶段,找工作时的处境总是很尴尬。”郭女士说,有两个好朋友跟她一起来的招聘会,都是“宝妈”,她们希望政府部门能够照顾一下“宝妈”,多提供一些上班时间短的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生活成本、养育宝宝成本的增加,也出于对自身发展的考虑,很多“宝妈”会选择在照顾宝宝的同时,从事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她们希望能够通过多方协调,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点。

  律师:女性就业常遇四类侵权问题

  “在女性求职侵权事件频发的当下,不少女性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亮说,“同工不同酬”、“合同期内禁止生育”、“怀孕后解除合同”、“孕期从事重体力、高寒高热工作”等情况,是女性在职场遇到最多的几类侵权事件。

  王新亮说,女性要增强权益意识,勇于对歧视、侵权行为说不。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冲突,要注意搜集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证据,到劳动保障机构等单位对佣人单位进行投诉,并依法要求赔偿。

  “另外,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里规定女性职工不得在合同期内生育,这不仅是一种侵权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王新亮说,有这种规定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女性职工可以到劳动保障机构进行举报和投诉。如果女性在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