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地税局钢城分局“五加强”做好小型微利企业税收管理

27.10.2014  20:1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从10月1日起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营业税政策,莱芜市地税局钢城分局广宣传、严审核、细调查,努力把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宣传辅导。依托网络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大力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小微企业档案,一方面召开小微企业纳税咨询辅导会,另一方面上门送政策等服务,有针对地解读小微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在办税厅安排接待人员“一对一”宣传,现场辅导小微企业办理纳税申报,帮助小微企业充分把握政策、用足政策。
  二是加强协调帮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大走访,现场帮助解决涉税疑难问题,通过宣传和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小微企业“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
  三是加强资料审核。对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一律实行备案管理,规范资料受理,并针对政策落实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在规范和简化税收优惠申请资料的基础上,严格审查企业财务报表、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情况,对于符合条件的,按法定程序“立即办”减免税报批手续;不符合条件或符合条件但手续不完备的,则当场作出解释说明。
  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小微企业税源调查和税收调研,分类并细化建立小微企业征管台帐。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备案程序送到企业,确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每一个纳税人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五是加强跟踪管理。抓好日常监管与后续跟踪管理,定期开展实地巡查,逐步探索和建立小微企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后续管理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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