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开展家电售后服务经营行为专项规范活动

05.06.2015  13:33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家电需求的增加,家电厂商出现的问题也日益增多,使得消费者对于家电厂商总抱有不信任,不敢信的观念。对此,为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满足消费者对于家电的需求,五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5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了“全县家电市场售后服务经营行为专项规范活动”,以解决消费者提出的售后服务不到位、质量不过关等问题。

  电视机买回家内屏碎裂

  5月,消费者孟女士在某大型家电卖场购买了某品牌彩电一台,卖家承诺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5月底,卖家将电视机送达孟女士家,当时送货人员没有将电视机拆封验货,并让孟女士自行安装。对于卖场的售后服务态度孟女士很不满意,电视机安装完毕后,发现电视机内屏碎裂无法使用。孟女士立即与卖家取得了联系,但令孟女士生气的是卖家将问题推厂商,厂商又推卖家,竟得不到有效解决。孟女士随即将卖家投诉到12315申诉举报中心。

  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孟女士所述基本属实。随即执法人员与卖家取得联系,对卖家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山东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的宣讲。针对“全县家电市场售后服务经营行为专项规范活动”开展的意义,卖家愿意将电视机进行更换,也感谢孟女士及时指出了卖场的不足。

  根据《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卖家没有遵守销售的基本规定,给买家带来了不便。在购买商品时,消费者应当树立谁销售谁负责的理念,不能被卖家和厂家互相推脱而导致没有立场。并且,要谨记卖家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商品。

  冰箱保鲜柜无法正常使用

  2015年1月,消费者杨女士在某家电器卖场购买了一台冰箱,价格在3000元左右。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保鲜柜不能正常使用,随即拨打了售后服务电话要求维修。但卖场却一直以种种理由搪塞。近日,杨女士听说五莲县市场监管局正在开展针对家电商品售后服务治理活动,为保障自身合法的权益,陈女士来到12315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随即与卖场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首先以消费者身份了解了卖场售后服务中心对解决消费者问题的态度。根据调查发现,陈女士所述属实。随即工作人员对卖家进行了法律宣讲,使其对“全县家电市场售后服务经营行为专项规范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经执法人员调解,卖家同意将冰箱保鲜柜修好,并承诺一定将售后服务做好做实。

  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

  从以上案例来看,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性并不强烈。此次五莲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县家电市场售后服务经营行为专项规范活动”,就是为了让消费者明白在购买家用电器时应享受的权益。销售商面对消费者有五项三包义务: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的;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示要求的产品;产品销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够服务。

  为保证消费者权益和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五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一是多比较品牌,选购技术成熟、服务网络完善及安全的品牌产品;二是了解使用常识,避免厂家以消费者不正当使用为借口开脱责任;三是,促销产品要三思,也同样享有“三包”的权利;四是承诺为先,口头承诺没有法律效益,要保存宣传页和服务金卡等有形凭证;五是要理性分析,一定要以商品本身质量为重,不被长期保修等条件迷惑。

  记者 朱红苇 通讯员 郑青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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