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经济责任审计为干部行为添加防“腐”剂

03.12.2015  15:55

今年以来,五莲县审计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从预防腐败、保护干部着眼,以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和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为主线,强化对领导干部行为的监督,切实抓好对“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勇做反腐倡廉的排头兵,甘做预防腐败的“防腐剂”。

规范机制,狠抓措施落实。审计关口前移,在搞好离任审计的同时,建立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机制,实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全程监督。审计监督向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执行权倾斜,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由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绩效、决策等综合审计全面转型。完善“1+N”审计模式,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依托,专项审计、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相融合。

规范流程,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审前公告、签订承诺书、个人述职等工作程序,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先搞试点,审前调查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开。坚持“托清家底,发现问题,划清责任,公正评价,提出建议,促进规范”的工作原则,以经济责任人任期内的财政财务收支为主线,进行全面检查,基本摸清被审计单位的家底,从中发现一些问题,经过认真分析再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价,实事求是的作出结论,让离任者不交“马虎帐”,上任者不接“糊涂班”。

规范内容,突出审计重点。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工作方针,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深翻易滋生腐败的“土壤”,曝在阳光之下“消毒杀菌”。从围绕中心、把握全局着手,抓住要害,查深查透,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领导干部的审计,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和效益情况、个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参与的重要经济事项以及财政财务的收支等情况,规范领导干部决策权,约束领导干部管理权,引导领导干部用好监督权,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规范整改,压实责任追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梳理分类,需要整改的,夯实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抓好问题整改。并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问责范畴,对屡查屡犯、屡查不改的重大问题,启动行政问责,把问题的性质堵在腐败关口之外,压住腐败的苗头。对违规违纪的问题,建立纪委、组织等多元化问责主体之间的协调机制,形成对违法违纪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合力,增强对责任官员问责的压力和威慑,掐灭腐败的火苗。(安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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