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轨交方案获住建部同意 详解轨道交通审批流程

01.01.2015  01:23

  目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初审意见以及专家审查意见已一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经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多次沟通衔接,12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同意了济南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并将会签意见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

  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的委托,省住建厅于11月20日到21日在山东大厦主持召开了《济南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4-2018)》(以下简称《建设规划》)审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有关部门、济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邀请了来自北京、上海、成都、济南等地的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听取了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轨道交通建设对泉水影响研究和《建设规划》的汇报,踏勘了项目现场,与有关部门和编制单位进行了交流,对《建设规划》进行了审查。专家组认为近期建设项目选择及总体规模基本合理,并针对建设的必要性、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符合性、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近期建设项目选择、客流预测、主要建设标准和工程方案、资金平衡、用地控制与交通衔接规划等内容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轨道交通审批流程

  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审批流程包括:1、省、市规划部门编制建设规划。2、省、市规划部门完成预测报告并通过省级政府审批(初稿)》。3、递送省发改委审批。4、省、市政府完成国家环保总局线网规划环评、住建部用地预审等多部门数项审批。5、通过住建部和省建设厅初审。6、国家发改委进行评审。7、评估报告回复国家发改委。8、国家发改委申请国务院批复同意(正式立项)。9、住建部委托省建设厅二次评审会签通过。10、国务院批准同意(试验段开建)。11、国家级专家组对《某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12、国家发改委批准《某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3、某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正式开工。

  按照济南市目前的情况,已经走到了第9步,国务院批准近期规划后即可进行试验段的建设,济南市轨道交通离正式开工已经不远了。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