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山东交警发布给力提示 八类交通违法需注意

16.02.2015  13:04

  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增加明显,车流量增大、车流高峰时间段延长,特别酒后驾驶、超员、超速等违章、违法行为给交通安全带来潜在隐患。15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春运期间安全提示,就节日期间易发生的8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预警。

  醉酒驾驶

  酒精对人体各项机能影响很大,饮酒后驾车会导致触觉麻木,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还会造成反应迟缓,无法正确判断车距、速度和交通信号。更为致命的是,在酒精的刺激下,人的自控能力大大降低,遵章守法意识严重松懈,极易出现超速、不系安全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据统计,近5年春运期间,酒后驾驶是导致事故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之一,致死人数达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5.1%。

  公安交警提示您:亲朋好友节日聚会聚餐活动密集,饮酒频率大大增加,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莫让酒驾事故破坏了节日气氛,一定要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超员载客

  公路长途客运需求大、客流多,部分企业、车主、驾驶人为追逐经济利益不顾安全,多拉快跑,超员载客违法行为高发,特别是夜间运行长途客车的安全隐患更为突出。2014年春运期间,营运客车事故中12.7%的车辆存在超员违法行为。另外春运期间,微型面包车保有量大的农村地区,亲朋好友一起乘坐微面车走亲访友、赶集庙会等,极易出现超员、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安全系数较低。超员载客会导致车辆载质量增大,制动性能下降,行驶稳定性变差,发生事故的风险加大,特别是在山区道路、急弯陡坡路段行驶容易失控、翻车,后果严重。

  公安交警提示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乘车出行请到正规客运场站乘坐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发现客车存在超载超员行为,可通过电话、微博、微信等途径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