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03.02.2015  01:5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巡视。2014年10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的巡视,是对交通运输厅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和“全面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省交通运输厅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认真贯彻、坚决落实。

一是迅速统一思想认识,为整改工作全面实施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立即于2014年10月31日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巡视组对我厅的反馈意见,原原本本传达,逐条逐项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聚焦问题,落实任务,为全面抓好整改落实进行充分的思想动员。厅党组强调,对于巡视组反馈的省交通运输厅在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高度警醒,充分认识巡视反馈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做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观望心态和畏难情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部署和巡视组要求上来,坚定不移地抓好整改落实,让省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是健全完善领导机构,为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省交通运输厅成立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张传亭担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建立整改责任制,厅党组书记、厅长对整改工作负主要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厅领导按照“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本单位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在工作推进中,各级各单位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抓好组织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是细化完善工作方案,为整改工作有序完成确定明确的目标任务。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在深刻剖析问题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14年11月4日制定下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分工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将巡视组提出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划分为24个具体问题、101条具体措施,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落实了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坚持分类推进,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问题类型,又分别制定详细具体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了一系列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细化措施。

四是建立督促检查机制,为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提供强有力的落实保障。2014年11月13日、11月26日、12月10日,厅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听取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汇报,调度分析整改情况,集体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各位厅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先后共召开16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调度指挥各项整改工作。积极建立台账制度,各责任单位和处室对每项问题都一一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沟通、协调和督查职能,明确专人跟踪督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对进度慢、整改不力的问题,进行专题评估,及时督导改进,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保证了整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五是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任务,为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厅党组强调,对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既要坚决整改、从严落实、努力治标,更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着力治本。在整改过程中,各责任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问题根源,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凡是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解决;对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力求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经过努力,一批制度或相继出台实施,或在加紧制定中,为整改落实提供了有力的制度遵循和刚性约束。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精力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缺乏足够认识,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反腐倡廉机制还不完善,廉政教育有效性不强等问题

一是进一步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厅党组着力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抓全局、负总责,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一岗双责,既分管、又主管。着力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省厅各级各单位都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追究,成立由驻厅纪检组、人事处、机关党委等部门组成的考核组,对厅机关、厅直单位的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为厅机关和厅直单位150多名处以上领导干部完善了廉政档案。严格执行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坚持述职必述廉。2014年12月17日,厅党组研究制定出台了《中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理清界定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明确任务,推动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2015年1月7日,省政府领导专门赴省交通运输厅听取厅党组及党组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充分肯定了厅党组在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交通运输事业改革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进一步抓好学习教育。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等重要会议召开后,厅党组都立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按照省纪委要求,认真组织“一书一片”学习教育,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全部观看了《刘贞坚腐败案件警示录》,集体组织学习《来自铁窗内的忏悔》。加大基层廉政教育,深入十余个交通运输基层单位和重点工程项目工地现场,开展廉政专题讲座,受教育人数超过1000人次。下一步,积极建立廉政教育“四项制度”:即每年召开一次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半年进行一次廉政教育专题讨论,每月第一个周五为廉政教育日,定期收看廉政教育警示片或组织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确保廉政教育常抓不懈。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三是全力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厅党组专门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重要案件情况汇报,及时帮助解决纪检工作的困难和问题。2014年10月23日省纪委领导在省直纪检组长培训班上讲话以后,厅党组专题学习研究,对加快“三转”、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逐步推进落实。四是切实抓好领导带头。厅党组一班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自觉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干部任用、资金使用、项目计划安排等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认真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等各项制度。切实强化干部队伍的组织观念,严守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打折扣、不越雷池、不逾红线、守住底线,严格管束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为全厅干部职工作好表率。

2、关于执纪监督不够有力,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部分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力量配备不足等问题。

一是切实强化驻厅纪检组监督责任。加大转职能力度,对原由厅纪检组牵头负责的廉政教育、风险防控、工程廉政建设等事项进行调整,使其集中精力抓监督、抓执纪、抓问责。正加紧制定《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驻厅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等各项责任。二是制定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巡查督查工作制度》、《约谈和廉政谈话制度》、《工作报告和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2015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三是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理顺、规范派驻纪检组办理各种案件的程序,抓好全员办案能力培训,提高派驻纪检组整体办案水平和履职能力。四是加强厅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管理。制定了《加强厅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配备管理工作的意见》,采取专设机构和合署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向省委组织部和省编办沟通汇报,争取设党委的领导班子原则上配备纪委书记。健全纪检工作领导体制,未设纪委的单位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设专门纪检监察机构的,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合署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按照“专兼结合”的方式,配备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加强对厅直单位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3、关于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够完善,一些领域权力、资源集中而监管相对薄弱等问题。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在全行业下发了《省交通运输厅全面深化改革方案》,确定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六个方面改革”,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建立完善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积极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修订下发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积极做好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力196项,并对每个权力事项逐一明确了实施依据、对象、承办机构、公开范围及廉政风险点,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我厅权力清单已通过省编办二审。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厅直各单位、各处室、各岗位风险防控内容进行了全面重新梳理修订,进一步强化了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厅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新出台5项规范性文件和10件内部管理制度。巩固制度廉洁性试点评估工作,对新出台的各项制度文件都进行了廉洁性评估。五是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在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厅党组通过下发通知、集体学习、早打招呼、严明纪律等方式,及时进行廉政教育和提醒,特别是对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人员,及时进行廉政约谈。同时,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监督职能,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防止出现廉政问题。

      4、关于有的领导干部要求自己不严格,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有的亲属子女利用职务影响违规谋利等问题

一是建立定期约谈制度。厅党组书记对厅级干部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实行定期约谈,传导压力,预防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现象发生。二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厅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交通工程项目以及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谋取私利的暂行规定》,通过制度刚性约束,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不想插手、不能插手、不敢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的制度保障和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监督和执纪。实行厅领导和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制度,对不违规干预和插手交通工程项目以及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谋取私利作出郑重承诺。四是切实加大对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岗位的违纪排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现象,坚决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

      5、关于有些领导干部律己不严,组织纪律观念和原则性不强,相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等问题。

一是高质量开好2014年度厅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部署和省委巡回督导组意见要求,厅党组于2014年11月26日召开会议,强调要将思想认识切实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把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为搞好民主生活会筹备工作,厅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表、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人事处、机关党委、驻厅监察室将派员参加厅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探索建立民主生活会全程监督制度,对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责令重开;每位厅领导均参加厅直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工作指导。2015年1月23日,省交通运输厅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第九督导组、省纪委、省直机关工委领导到会督导,领导班子成员全面查摆问题,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凝聚共识、增加团结、振奋精神、鼓舞斗志的预期目的。二是切实落实约谈制度。厅党组逐个约谈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处室领导与一般干部也普遍进行了双向约谈。三是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制度。切实加强执纪监督,对违反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四是加强机关考勤和休假管理。修订出台了《厅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请销假等工作制度,努力形成机关工作良好秩序。

      6、关于有些领导干部存在官僚主义倾向,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情况,文风会风需要进一步改进等问题。

一是切实改进调查研究。认真落实厅领导深入联系点调研工作制度,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确定8个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作为基层联系点,进行深入的蹲点调研,并撰写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认真抓好2014年度全省交通运输调研计划的贯彻落实,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单位承担的调研课题已全部完成。二是切实改进会风。大力精简会议,凡能用文件、电报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召开会议,能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大幅压缩会期、规模。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情况下,优先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视频会议比率已提高到30%。2014年以省厅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比上年下降15%。大力精简简报,在2013年压缩53%的基础上,又取消简报3个。三是切实改进文风。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努力形成“短、实、新”的文风。大力精简文件,控制发文总量和规格,避免重复发文,以省厅名义制发的文件在2013年下降的基础上,持续减少。

      7、关于厉行节约缺乏具体标准,公务接待方面制度体系不完善问题

一是严格机关行政经费管理。按照“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严控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机关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严格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差旅费开支规模,严格按规定要求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对于超标准、超范围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建立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控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报销凭证必须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人员、事由和公务活动的时间、场所、费用等,否则不予报销。结合省委新要求,正在加紧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办法。三是积极开展机关节能减排。集中开展了耗能重点部门、重点部位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完善了有关工作流程,有效减少了人为造成的耗能。针对设施设备老旧情况,开展了全面的梳理排查活动,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科学控制办公区公共照明照度,对非需要部位照明实施隔一开一,非工作时间减少电梯运行部数,机关能耗下降约10%。

      8、关于在行政审批许可中,重审批、轻服务,在推进网上审批、阳光许可、便民服务等方面有待提高等问题

      一是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消减行政审批事项。在2013年下放、取消15项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2014年又取消和下放3项审批事项,我厅行政许可保留17项,审批事项减少了56%。2项审批事项由前置改为后置审批。凡未列入省政府行政审批目录的事项,一律不再实施。二是切实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管住管好。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规范行政审批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审批受理、初审、审核、批准、办结等各个环节,严格办结时限。201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部门(单位)和人员责任,明确每个审批事项的受理人、经办人、业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咨询电话等,切实加强审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防止审批与管理脱节。三是完善制度标准,严格规范审批行为。2014年12月底前,相继完成了《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范(修订)》、《山东省重大涉路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文书制定标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制作了行政许可审批案卷,做好立卷和归档工作,保证每项审批事项都有案可查。四是创新服务方式,提高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缩了30%以上。规范政务大厅管理,修订出台《交通政务大厅窗口办公管理办法》,在政务大厅安装公示系统,及时提供和公示相关审批信息,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对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实现全部网上办理、阳光审批。

      9、关于一些基层管理和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执法过度等问题

一是规范执法,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在全系统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执法不严、过度执法等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修订完善《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交通运输监察机构督察办法》,强化了制度规范约束。二是切实规范和加强治超工作。在全省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顿活动,对发生执法不规范严重问题的4市5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和执法人员19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2014年11月中旬,组织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顿活动“回头看”,巩固活动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成立6个督导检查组,对全省17市年度治超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2014年11月20日开始,在全省公路系统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公路执法专项整改活动。三是加强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在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全面开展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2015年,进一步加强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四是扎实推进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围绕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执法工作向基层一线倾斜,在全省开展了交通运输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及执法形象“四统一”试点工作,194个执法站所完成了场所外观统一。五是探索推进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临沂、济宁、青州等地执法改革经验,逐步探索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编制和经费保障等问题,努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以罚代管、以罚代纠、趋利执法问题。六是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厅各执法机构结合全国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安全保畅、“打非治违”、市场监管、源头治理等执法工作,选择不同区域、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从严治理执法“以罚代管”、“以罚代纠”等问题。共开展2次全省范围内的明查暗访、督查活动,17个市开展公路执法检查426次、水上执法检查196次。对于群众反映大、社会影响坏的粗暴执法、过度执法或收受财物等案件,进行严肃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

10、对审计部门发现的一些长期存在或历史遗留问题督促整改力度不够问题,培训存在违规乱收费现象等问题

一是切实加大审计问题整改力度。各厅属单位对近年来接受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分门别类进行整改,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个别问题暂时整改不到位的,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计划,限期进行整改。针对个别科研单位未严格执行工资津补贴发放政策问题,该单位领导班子带头缴回违规发放款项,职工逐月从个人工资中扣回。对个别厅属单位违规发放文明单位奖励问题,已从该单位人员工资中全部扣除,整改完毕。针对厅属单位借款问题,省厅专门下发通知,对所借款项进行催收,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规范处理。研究制定了《厅属单位内部审计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二是切实规范交通从业人员培训。修订出台《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培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交通培训工作的经费标准、培训人员范围、组织形式、工作流程和管理模式等。完成厅机关和厅属参公事业单位2015年度培训计划编制,报送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审批。

      11、关于有的干部顶风违纪,在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甚至在巡视期间顶风违纪收受礼品,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厅党组坚持从严执纪,切实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对受理的厅管干部案件线索全部进行逐一核实,发现问题,认真严肃查处。2014年,我厅共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件,查办“四风”案件2件,其中党纪政纪处分5人、批评教育处理2人。对厅属单位2名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和1名退休职工,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等党政纪处分。厅党组深刻汲取此次教训,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不懈地深化作风建设,坚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2、关于厅党组对新《干部任用条例》精神学习领会不够深入,干部选拔任用与工作实绩挂钩还不够科学有效,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和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还存在体制性障碍,在干部竞争上岗中有违规打招呼和拉选票现象等问题。

      一是加强新《干部任用条例》学习贯彻。厅党组把新修订下发的《干部任用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计划,专门进行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培训,2014年12月份,举办了厅直单位组织(人事)科(处)长培训班,在厅机关全体干部、厅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纪检干部中组织了《干部任用条例》知识答卷测试。二是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了《厅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厅直单位科级干部备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备案管理、组织纪律和监督等事项。三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在前期干部交流工作的基础上,适时从厅直单位选拔干部充实厅机关干部队伍,厅机关选派干部到厅直单位任职,不断优化干部队伍专业结构、年龄结构,为实现干部多岗位锻炼、提高工作水平提供更多平台。四是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特别在动员部署、民主推荐等环节加强教育,严肃查处拉票等违规行为。竞争性选拔干部,干部报名时统一填写遵守组织纪律承诺书。

      13、关于厅机关有的处室与二级单位工作配合不够协调,有的二级单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存在编外用人情况等问题

一是进一步理顺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关系。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和下一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界定厅属单位和机关处室职责,理顺工作关系。二是进一步加大庸懒散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关于在厅直机关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实施意见》,每年至少开展2次集中整治,并将集中整治与平时抽查相结合,不断加大“庸懒散”整治力度,突出解决推诿扯皮问题,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三是认真整改厅直单位超职数配备的干部。目前,厅属科研单位及院校超配的5名干部,3名已经整改到位,2名随事业单位改革转为企业任职。四是制定了《加强厅属单位编外用人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厅直单位编外用人管理,规范劳动人事关系、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事项,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编外用人管理体系。

(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方面

14、关于重大建设项目管理不够严格规范,存在建设资金流失可能,有些项目规划设计前期调研不深入、变更较多,交通投资及建设市场开放程度不够等问题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加强全省交通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省政府正式印发《山东省综合交通网中长期规划》和《山东省高速公路网中长期规划(2014-2030)》。公路、水路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强化规划刚性约束,规划一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未纳入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实施。二是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论证。细化项目前期工作计划阶段审核,合理确定前期工作计划项目。强化咨询单位管理,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对研究深度不够、方案不合理等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通报。优化行业审查模式,针对项目特点,研究采用专家审查会、合同审查及责任单位代审等不同的审查模式,提高审查质量。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严格规范前期工作程序和流程。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现场查勘及与项目沿线市县的沟通协调,避免因前期工作不充分造成项目变更。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设计管理工作。我们对2008年以来的交通重点建设项目,逐一进行了梳理统计分析。在全面分析项目设计变更成因的基础上,围绕加强设计管理重点环节的管控,有的放矢,建立健全提高设计质量、严控设计变更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程变更等问题。制定出台《山东省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指导意见》,对加快公路勘察、设计标准化进程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重点工程设计管理的暂行规定》,在全省推行勘察设计监理制度、初步设计双院制审查制度、设计变更预警机制、勘察设计信用评价体系、设计责任追究制度等。同时,继续坚持重大项目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制度、纪检监察派驻制度和预防职务犯罪联合共建等制度,所有设计变更报批过程必须由纪检、审计单位参与监督决策。四是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行为和开标评标活动、投标行为、履约行为以及招标代理行为。加紧研究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管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项目从业单位及人员监管水平,创造竞争有序、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市场环境。五是切实加大交通投资市场开放力度。正研究制定促进高速公路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扩大领域,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今后,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全部对社会资本开放。

15、关于鲁通C卡发放较混乱、存在特权车问题

鲁通C卡涉及多个方面、多个单位,属于长期历史遗留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积极克服各种困难,对全省现有鲁通C卡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摸底、仔细甄别。对因工作需要确需保留的鲁通C卡,规范发放流程和手续;对超范围发放的全免或分站点免费鲁通C卡,按规定要求进行全面规范整顿;对不合规车辆,坚决取消并收回。加大欠缴通行费追缴力度,及时收取欠款单位所欠通行费。严格鲁通C卡发放管理,正研究制定《鲁通C卡分类清理规范意见》和修订《高速公路记账卡公务卡管理办法》。通过制度约束,进一步严格鲁通C卡办理和发放审核、批准制度流程,严防特权车和资金流失现象发生。

16、关于财务管理粗放,财务管理存在漏洞,账户设立过多过乱等问题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正加紧研究制定《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全系统财经纪律高压线,2015年一季度出台。二是规范清理银行账户。加大与有关银行协调力度,对多头重复开设的账号坚决予以合并,对长期不用的账号坚决予以撤销。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开设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支付制度改革,严格实行直接支付、委托支付等支付方式,确保银行账户管理科学规范。三是加大公务卡使用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加紧制定出台相关办法,加强公务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规范公务消费行为;进一步完善厅机关公务卡结算制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公务卡结算率提高到98%。

17、关于公车管理较混乱和公房清理不够到位等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重新修订了《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驾驶员考核办法》等规定。利用GPS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动态监控,并定期公布单车运行情况。建立车辆管理台账,对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公务用车进行逐车审查,全面摸清了公务用车底数。加大车辆超编问题整改力度,开展规范公务用车清理整顿工作,超标车和超配车辆全部封存停驶。进一步理顺公务车辆资产关系,加大老旧车辆报废工作,待报废车辆已完成报废手续。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作配合,对挂靠省交通运输厅的外单位及社会车辆进行了逐车核实和清理、过户。二是认真做好存量房清理出售工作。厅党组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的住房领导小组和住房调整委员会,全面摸清现有存量住房情况,切实加大房源清退力度,千方百计扩大可利用房源,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地出售剩余公共住房。目前,正组织职工开展报名、公示、选房、出售等各项工作。

18、关于协会等社团组织存在廉政隐患,退休后担任协会领导职务问题

一是严格社团兼职。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全面组织开展了社团兼职清理规范工作,18名在职或退休干部不再担任社团职务。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社团兼职政策,按规定不能在社团兼职的干部,坚决不予审批;经审批同意兼职的干部,不能取酬。进一步加强在社团兼职干部的教育管理,严禁违规摊派收费、干预会员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规范和清理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社团业务主管(挂靠)单位(处室)作用,进一步规范社团换届、登记、年检等业务,加强对社团的日常工作特别是财务收支状况的监督,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社团与业务主管(挂靠)单位脱钩,符合注销条件的坚决注销,目前已启动了2个社团的注销手续。

      19、关于营运车辆定位终端服务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要求,2014年12月18日制定下发了《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平台服务商备案管理办法》,确定建立货运公共平台接入服务商备案机制,放开我省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卫星监控平台市场,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坚决做到放管结合,着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制定监督考核办法,保障我省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市场持续稳定。

      20、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结束时,共向我厅移交群众信访件34件。厅党组高度重视,逐一梳理分析,逐一明确责任单位,立即进行认真核实和办理。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办结信访件32件,并及时进行了回复。剩余2件正在加紧办理中。

三、坚持不懈抓好整改,把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在整改工作中,我们注重把整改与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与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与加快推进交通建设管理服务各项工作相结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一些涉及面广、比较复杂的问题,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完善制度来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委巡视办的部署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担当,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始终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一是切实强化“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领导、执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全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认真抓好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落实,不断完善具有山东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抓源治本,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深化改革与防治腐败有机结合,深入扎实地推进规划、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财务和资金监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管理服务以及干部选任等重点领域改革,通过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堵塞体制机制漏洞,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驻厅纪检组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履行好监督职责。突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始终保持严管和高压态势,切实防止有法不依、有令不行、失职渎职及腐败问题发生。

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作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坚持常抓不懈、标本兼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一抓到底,坚决遏制“四风”现象抬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反对“四风”工作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加强群众路线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逐步形成干部队伍思想上的高度自觉。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纪守法,认真遵守上级有关规定,切实将转变作风的要求落到实处。对违规违纪行为和“搞变通”“打折扣”等新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加大明察暗访、集中排查以及专项检查力度,强化问责追责,形成有力震慑。坚持纠建并举,加大行风建设力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粗暴执法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特别是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努力使作风建设成为系统工程,从根本上防止作风问题反复反弹。

三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组织观念,严肃组织纪律,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坚决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拉票、打招呼等不正之风。建立健全科学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干部日常工作业绩考核,推进干部激励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努力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

四是切实抓好后续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实际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把巡视整改工作始终牢牢抓在手上,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查找不足、补缺补漏,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容易出现反复的整改事项,建立工作台帐,纳入督查目录,定期检查督导,防止已经解决的问题反弹;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认真处理;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认真落实好整改方案,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不断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整改到位,取得实质性成果。

五是切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形成长期管用的制度安排。以整改落实为契机,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既立足于解决已经发现的问题,又着眼于建立长期管用的制度安排,对集中整改与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同部署同落实。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选任、规划计划、工程建设、行政执法以及机关管理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注重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治本之策,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努力在各个领域都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六是切实抓好成果运用,以整改落实推动交通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将巡视意见的整改落实与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结合、两促进”,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不断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集中力量抓好在建和拟开工项目,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精心谋划开展好2015年工作,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厅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5693019;邮政信箱: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9号(邮编25000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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