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产业技能类开始申报

30.03.2017  16:57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产业技能类申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58号),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产业技能类申报工作启动。申报自即日起至5月10日17时前结束,入选的技能人才将由省政府发文公布,并授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称号,可获50万元资金扶持。

  申报对象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现代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高端产业领域和能够引领化工、机械等传统制造业技术革新的人选。申报者可登陆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rcsd.gov.cn)查询报名条件并进行申报,全程网上办理。

  本次申报引进海外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世界500强企业或国际知名企业一线关键岗位工作10年以上,或在国外知名职业院校大学任教5年以上,或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铜牌以上成绩,或为从事较发达国家行业技能操作标准编制的主要人员。2.能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难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创新思维和攻关精神,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技能团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能够为申报单位培养出一大批技能骨干人才。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引进后须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

  引进的外省、省内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称号,或者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或者为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成绩获得者及其指导专家。2.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能力强,掌握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具有绝招绝技、国家发明专利、重要技术革新成果,参与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在传技带徒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能够为所在单位培养出一大批技能骨干人才。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优先支持45周岁以下、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高技能人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我省自2015年启动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目前,共评审产生产业技能类人才14名。(人才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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