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产品过度包装的企业将被定期“曝光”

25.07.2016  15:13
产品过度包装,企业将被定期“曝光”。这是刚刚出台的《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规定的内容。

  产品过度包装,企业将被定期“曝光”。这是刚刚出台的《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规定的内容。

  这部地方性法规近日已经第十二届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石晓在会议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产品过度包装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宝贵资源,而且严重污染了环境。

  为了限制产品过度包装,降低消费成本,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山东省的条例规定,禁止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进行过度包装。违反规定的,县级以上政府质监或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制改正;逾期不改的,将面临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山东省同时建立了产品过度包装不良记录公开制度,将定期向社会“曝光”产品过度包装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名单。

  此前有专家曾披露,目前我国城市垃圾中有1/3的垃圾是包装,包装当中一半以上是过度包装。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可以节约大量社会资源。(记者 王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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