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多措并举推进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29.04.2015  16:51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15年在全市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青岛市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政府督导调度工作进度,确保政府文件落到实处。2014年12月,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通知》强调了调查的目的意义、调查对象,明确了调查的组织实施,对调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全面部署。自一季度开始,市政府办公厅每季度调度督导一次调查工作采取的措施、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等,确保以政府名义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将1%人口抽样调查列为市统计局年度重点工作,全程网上督导。市统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并列入2015年全局重点工作,明确分管局长和责任处室,实行全程网上督导。由责任处室牵头负责,每两个月汇报一次调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调查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三是及早成立调查机构,充实人员力量。为加强对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青岛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市统计局局长任协调小组组长,发改、公安、卫计委部门领导任副组长,并正式发文明确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调查的日常工作。在协调小组办公室内成立了综合组、业务组、后勤保障组、数据处理组和执法检查组,从局内抽调10余名业务骨干任各小组成员,明确各组工作职责等,确保调查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积极落实调查经费,夯实调查工作基础。落实好调查经费是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市政府《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中明确:调查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市级负责本级工作经费、调查物资、业务培训费,区、市负责本级工作经费、业务培训费、调查员补助费等。各级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期间,市统计局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帮助落实本级调查经费,并指导督促区市做好调查经费筹集工作。目前,市级和各区市调查经费已全部落实到位。       五是制定调查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流程。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青岛实际,制定下发《青岛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计划》,明确了调查准备、试点、业务培训、清查摸底、调查登记、数据处理等各调查阶段的具体工作,确保各级调查机构对整个调查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是印发调查工作考核办法,规范促进调查工作。为提高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质量,促进调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实际,制定了《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内容具体量化到全部调查环节,操作性、针对性、实用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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