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检察院工作报告:3302人因经济犯罪被查

27.01.2016  07:40

   齐鲁网济南1月26日讯 26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公布了2015年检察院工作的诸多数据。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出新的服务举措637项,努力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扎实促进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制定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意见,精准服务促进发展。全力维护政府投资安全,选派2901名检察官定点联系大项目1182个,协助排除廉政隐患3870个,避免建设资金流失9.6亿元。联合省有关部门在重大工程招投标领域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受理查询12.7万次,建议取消215个单位的准入资格。着眼于防范经济风险,积极参与整治非法集资、打击证券期货领域犯罪等专项行动,批捕高利转贷、“老鼠仓”等经济犯罪3302人,起诉6548人。立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查办科技项目实施、科研资源管理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51人,惩治妨害电子商务,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刑事犯罪738人。强化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理念,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环保执法专项检察,督促整治污染企业419家,监督移交环境违法案件62件,批捕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289人,立查监管不力、导致严重污染环境的职务犯罪53人。

  着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围绕净化改革环境,立查注册登记、项目审批、“营改增”等环节该不该管、该不该放、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282人;查办借国企改革之机搞优亲厚友、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52人。围绕增强改革穿透力,主动参与改革决策司法咨询,及时向党委、政府提交专题报告255份,促进改革和法制同步推进。围绕优化改革氛围,严格区分法律政策界限,对因敢破敢立、敢试敢闯遭到非议和误解的,坚决依法保护,共为33名被诬告错告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澄清问题,还以清白,为担当者担当。

  积极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出台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开通涵盖3196家企业的检查服务“绿色通道”,帮助解决劳资纠纷、产权矛盾等涉法涉诉问题1265个。严惩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坑企害企刑事犯罪468件,查出在企业融资、投标、减税等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职务犯罪76件,监督纠正插手经济纠纷、非法查封冻结企业财产的案件108件。稳妥办理涉企案件,自觉维护企业信誉和经营秩序,协助堵漏建制、改进管理。通过办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2亿元,使51家企业走出困境、恢复生机。

  二、坚持惩治预防两手硬,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持续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威慑。

  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367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83人、厅级以上干部19人,同比分别上升29.8%和26.7%。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省工商局原局长牛启忠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构成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921人。抓住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小官大贪问题、立查发生在基层政权和村民自治组织的职务犯罪936人。健全同步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机制,立查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46人、加大查处行贿犯罪力度,立查不择手段位列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犯罪306人。缉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86人,劝返“百名红通人员”1人,追缴赃款8560余万元。

  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严格执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八项禁令”,依法正确行使侦查权。规范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管理,严防有案不查。加强案件证据审查,因事实证据存疑依法撤案25人。深度应用侦查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固定关键证据310件、抓捕涉案人员191人。市级院与基层院全部建成同步录音录像中心,对侦查活动施行严格管控,办案质量实现新进步。全省共起诉职务犯罪嫌疑人3120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2107人,案件起诉数、有罪判决数均居全国前列。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加强预防警示教育,纳入省委政府反腐倡廉总体规划,全省检察机关组件163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讲团,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五进”巡回宣讲2037场,受教育人数33万。加强预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全省预防志愿者增加到6865人,组织开展特色性预防活动3136次。深化社会化预防,建成预防网站60个、预防文化传播点551个、公共场所固定宣传平台803个,扩大了预防宣传的影响力。深化专业化预防,结合办案提出的预防建议316份、提交年度报告161份,地方党政领导批示218件次,促进了腐败问题源头治理。

  三、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全面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把批捕、起诉案件质量关,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工作对接,对重点疑难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依法退回补充侦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案件一律不批捕不起诉,共提前介入案件1100件,退回补充侦查2.4万次,因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不捕不诉7581人。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依法纠正诱供等违法情形1008件,排除非法证据222份。积极构建相互支持、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三级院全部建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律师接待室,研发应用律师网上预约、电子卷宗系统,共接待律师2.3万次,提供阅卷1.7万册,办理会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事项9460件。

  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扭住执法司法中的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共监督纠正派出所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问题205个;督促纠正道路交通执法违法案件334件;依法纠正虚构法律关系、恶意提起诉讼的案件90件;办理不当扣押、违规拍卖等执行监督案件583件;建议有关部门收监执行42人、整改监管安全隐患198个;监督纠正违规换押、送交执行罪犯245人。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特赦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行全程监督。

  全面推进各项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监督立案784件,监督撤案1257件,追捕追诉4601人;抗诉刑事案件506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27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刑罚变更执行等过程中的违法情形2231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45件,开展诉讼违法调查523件,办理督促、支持起诉案件167件。对司法腐败零容忍,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职务犯罪120人。

  四、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最重要的职业良知,用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宽严相济保民安。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个人极端暴力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9562人、起诉79280人。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形势政策,认真落实检调对接、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制度,依法决定不捕不诉初犯、偶犯、过失犯6091人,促成刑事、民事和解3225件,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138人。全民推行检察宣告制度,全省建成检察宣告庭596个,对检察决定公开宣告,现场解疑释惑,宣告的2839起案件全部案结事了,受到群众欢迎。

  尽心尽力维护民权。突出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严惩拐卖妇女儿童,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犯罪712件;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877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批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342人,监督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12个;在广大农村组织开展惩治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处虚报冒领、侵占私分惠农资金的职务犯罪1343人,追回资金2.8亿元,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开展社会调查859次,封存犯罪记录423件,帮助1083名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满腔热情解民难。走访群众16.3万人次,帮助解决困难问题1万余件。“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受理解决群众诉求3.6万件。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生活陷入困境的1506名当事人及其亲属司法救助841万元。

  五、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不断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动力。

  认真做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省院指定试点实施方案,出台改革配套文件8件,指导淄博、聊城市院等首批试点单位有力有序开展工作。

  积极落实多项改革任务。稳步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共排查案件线索39件,通过诉前程序监督纠正33件,经层报高检院批准,提起了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力度,建成与高检院联通的视频接访系统,广泛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各类信访4.8万件。构建“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共发布检务信息21.9万条,公开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20.6万件。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外部选任人民监督员1138名,共监督案件86件。扩大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范围,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2855件,审查起诉平均周期缩短到5天,认罪认罚率98.26%。

  加强“三项建设”。圆满完成“三项建设”三年规划。省院及6个市、县检察院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是命名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基层基础面貌焕然一新,全国先进、优秀基层院增至68个,556个派驻监察室更加主动地把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送到千家万户、千厂百企,在基层治理法治化中注入了充满活力的检察元素,全年共协助办理职务犯罪案件623件,办理批捕、公诉和诉讼监督案件3061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1661件,受理群众信访9923件,化解矛盾纠纷1774起。

   六、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永葆忠诚本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证贯彻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牢固把握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锤炼过硬素能。探索研制岗位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加大网络学院和精品课程建设力度,启动新一轮大规模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682期、培训3.8万人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1659期。狠抓司法考试工作,全省检察系统具有司法资格的人员比例上升到83.5%。大力实施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省级以上检察业务专家、省级业务尖子、基层办案能手达到2128人,在高检院组织的两项检察业务竞选中3人进入全国前十名。

  严明纪律作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院出台严肃纪律作风33项禁止性规定,划出纪律底线。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运用检务督察、案件评查等措施,对18个市级院、106个基层院进行了明察暗访,督促整改问题331个。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敢抓敢管,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3人。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213个单位、470名检察人员收到省级以上表彰。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书记调查显示,2015年全省检察工作群众满意率为93.92%,同比提高1.3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