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内连发3起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 山大路咋成了夺命路
电动车被撞已变形 记者李焜染 摄
10日9时许,在山大路数码港南1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一骑电动车的老人被一辆水泥罐车碾轧当场死亡。就在上个月的9日和18日,该路段发生了两起类似事故。一个月发生3起事故,网友纷纷发帖质问:山大路咋成了“夺命路”?
现场还原 老人躺在血泊中 电动车甩出一米远
10日9:30,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老人已经死亡,尸体横在马路中间,用蓝色塑料布遮盖了起来,路面还有一摊血迹。在尸体旁一米多远的位置,老人骑的电动车也被轧得完全变形,肇事罐车停在马路西侧。罐车司机说,当时前方路段有些拥堵,他想超车,便打了一下方向,没有注意从南往北骑电动车的老人。“我从北边往南走,真没注意到他,当时车速不快,我在那边还停了一会。”
一围观市民也表示,他当时看见电动车由南往北行驶,“大车可能想超车,正巧把电动车碰了一下,车上的人掉了下来遭到碾轧。”附近居民告诉记者,由于当时是上班高峰期,路上车多人多,事故发生时很多人都没在意。当他们拨完120,等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老人已经离开人世。10:00多,殡仪馆车辆将老人的尸体拉走。
10:15,死者家属接到消息赶到现场。“他早上9点多出门买菜,老半天也不回来,听说这边有人出了事故,我看见电动车才认出是你爸爸。”老人的妻子在现场给子女打电话。随后,老人子女也赶到现场。
悲剧频发 一月内发生3起交通事故 3人不幸死亡
10月9日下午,一辆出租车靠边停车拉客,紧随其后的电动车与出租车发生剐蹭失去平衡,又向右与公交车剐蹭,电动车歪倒后,车主倒在公交车前后轮之间遭碾轧当场死亡。据了解,被撞的电动车车主今年51岁。其家属介绍,事发前正要去咨询自己的养老保险问题,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意外。三辆车当时都是由南向北行驶,出租车在右侧车道、公交车在左侧车道,骑电动车的女子在两车中间。
10月18日7点多,一男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摩托车,自南向北行驶至山大路与花园庄东路交叉口附近时发生交通事故。男子面部擦伤,后座女子仰面倒地。经鉴定,女子由于头部重伤当场死亡。
11月10日,一名叫@Anya晓的网友发微博称,“山大路上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以后不敢出门了!”多名网友甚至说,山大路成了“夺命路”。记者调查 双向四车道较狭窄
机非混行成事故主因
山大路为何交通事故频发?记者在现场发现,事发路段是一条双向四车道道路,两侧是绿化树木。南向北有两条机动车道,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设在右侧的辅道上,事发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现象严重。记者初步分析得出,3起事故有两起发生在早高峰、一起发生在下班高峰期。车型均为两轮车,且驾车人员均未佩戴头盔或做出其他安全防护举措。
10日中午,记者在事发现场发现,由于山大路上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是一体的,没有实现硬隔离,不少司机把这当成了临时停车的地方。在9日发生碾轧事故的华强广场附近,非机动车道被乱停的汽车占了大半,此处还有一个停车场出入口,导致非机动车道通行也不顺畅。
不仅如此,山大路这一段道路虽然不宽,但从花园路到解放路,沿线除了商铺就是大型数码市场,车流量人流量巨大。在巨大的通行量下,为图省事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和驾驶员屡见不鲜。记者在沿线看到,行人逆行的现象并不少见。有些自行车走的是非机动车道,但同样也是逆行穿插。更为严重的是,个别车辆也在非机动车道逆行。
专家分析
每条路都有路权 且应该合理分配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表示,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多种因素导致,有其偶然也有其必然。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人为原因,如行人闯红灯及车辆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另一方面是道路自身原因,比如道路设计不合理,道路过窄但行人较多,道路没有设计非机动车道,使得两轮车“无路可走”等,都能成为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每条道路都有路权,且路权应合理分配。目前济南个别时段堵车比较严重,但是不能因为堵车就允许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每条道路的路权都应该得到保障。”对于事发路段山大路,王忠武称相关部门可以对路面加设护栏,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机动车道,各自行驶在自己应该行驶的区域内。“如果道路较窄没法设置护栏,也可以设置黄线红线,或者征求民意,加强管理违法必究,合理规划道路,保障行人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