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抢座位引冲突致人轻伤逃匿 女子串通影院嫁祸他人

06.12.2015  11:38

  2014年初冬的一个晚上,槐荫区某影院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因多名证人作伪证,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林浩抓获,并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槐荫区检察院在审查此案的过程中抓住影片名称、嫌疑人名字等关键点深挖发现隐情,引导公安人员补充侦查,最终将真凶朱某抓获,及时避免一起冤错案。近日,朱某被槐荫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相关证人涉嫌包庇罪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抢座引冲突致人轻伤逃匿

  去年11月18日晚6时许,槐荫区某影院4号影厅内,两名青年因占座引发争执,占座男子非但不礼让,反而拳脚相加,其同行女伴见状也参与其中。后在观众、管理员劝说下停手,并迅速离开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被打成二级轻伤。

  因影院内光线昏暗,被害人未看清嫌疑人,监控录像也非常模糊。随即,民警根据监控视频制作数张嫌疑人照片组织辨认,并在这一环节获取重要线索。影城工作人员方舟和同事指认1号照片,一名自称是嫌疑人女伴的女子丽丽(化名)也指认1号照片,并说两人一同在4号影厅观看影片《马达加斯加4》,与被害人所述地点、影片名一致。民警很快锁定同在该影院观影的林浩有重大嫌疑。正当公安机关准备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林浩却神秘失踪了,这让民警更加坚信林浩犯罪的事实。

  今年8月,历时大半年,民警在林浩家中将其抓获,并于8月9日提请槐荫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人名”、“片名”露马脚

  “证据看起来很是充分,可随着侦查的深入,疑点却逐一浮出水面。”槐荫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说。

  影院内光线昏暗,连被害人都看不清嫌疑人面孔,但数位影城工作人员却能从监控视频中指认出林浩,证言真实性是否可信?当天的影院内视频显示林浩是在7号影厅,他为何会出现在4号影厅打人?

  面对诸多疑点,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及时介入,最终从众多头绪中剥茧抽丝,捋出两个关键疑点。

  证人丽丽说她是林浩的同行女伴,亲眼看到他打人,但丽丽却说不出林浩的真实名字。在提审林浩时,林浩坚称当天和相亲女友圆圆(化名)是在7号影厅观看《星际穿越》,不认识叫丽丽的人,而此前证人丽丽却说是在4号影厅观看《马达加斯加4》,人名和片名都对不上号,究竟是嫌疑人玩“穿越”还是隐瞒真相?

  “撞脸”背后另有隐情

  发现重大疑点后,槐荫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赵明马上组织证人证言复核。并调取林浩女友圆圆的证言,圆圆表示在案发不久后她就跟林浩分手了,当晚她与林浩在7号影厅看完《星际穿越》后直接离开影院,林浩并没有打人。

  检察官又马不停蹄地再次找到丽丽,并告诉她公安机关的办案民警已根据她提供的线索,将嫌疑人林浩抓获,林浩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失去人身自由,丽丽突然开始沉默。检察官再次阐述作伪证的法律后果,丽丽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改变证言承认,打人者实为其新婚的丈夫朱某。

  原来,丽丽为帮助丈夫逃脱法律制裁,在朱某表弟、影城工作人员的指使下虚构事实。影城工作人员在进行照片辨认时,从警方提供的照片中随机指证与朱某面部特征极为相似的林浩,并要求丽丽牢记照片编号,串通证言。检察官又找到其他证人进行证据复核,他们承认在同事方舟指使下做了伪证。

  至此,一场“狸猫换太子”的人间闹剧真相大白。

  槐荫区检察院根据已掌握的证据证实,作出不批准逮捕林浩的决定。随后,检察院继续引导侦查,帮助公安机关将真正的嫌疑人朱某抓获。近日,经槐荫区法院审理,朱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案中相关证人涉嫌包庇罪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