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出资2亿元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

25.12.2015  13:05

 

为帮助小微企业化解到期银行贷款续贷难题,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青岛市财政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联合开展了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试点工作。 市财政出资2亿元作为引导基金,吸引国有投融资担保机构出资8亿元,转贷资金总规模10亿元,为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过桥”服务。该项服务无需企业提供抵押担保,且日资金使用费率不超过资金总额的1%,远低于市场水平,能够有效缓解企业因无力负担“过桥”成本导致资金链断裂的问题,为小微企业持续稳定运营提供资金扶持。在转贷资金饱和运转的情况下,每年可约为5000家企业提供服务。试点首月,已有青岛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浦发银行等10家银行启动转贷业务,40多家企业提出转贷资金申请、资金需求3亿元。截止目前,已为13家企业提供转贷资金1.3亿元。 下一步,市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根据试点效果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