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十二五期间投入1.7亿财政资金推动非遗保护

04.10.2015  08:46

  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3日电(记者席敏、陈灏)记者近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十二五”以来,山东省财政累计筹措资金1.7亿元,支持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保护方式不断创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代表性名录制度日趋完善。

  据山东省财政厅介绍,“十二五”以来,山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建立档案、设立国家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进行生产性保护等灵活多样的保护方式。其中,在手工技艺项目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传承基地和生产园区,开展生产型保护。目前,山东省有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等3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聊城东昌府区福禄缘葫芦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等13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为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项目传承,山东省财政按照国家级传承人每人每年1万元、省级传承人每人每年6千元的标准,支持传承人收徒传艺。目前,山东省共有国家级传承人60名,省级传承人313名,市级传承人1617名,县级传承人4339名,国家和省级传承人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

  截至目前,山东省已建成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其中,国家级名录项目173项,占国家级名录项目总数的12.6%,居全国第二位。烟台剪纸、诸城派古琴、泰安皮影戏等8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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