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从严监督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03.04.2018  02:03
      为严格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制度,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持续改善济南市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市质监等部门持续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严查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检验数据质量。       2017年,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检验机构共开展监督检查498次,发现不符合项178项,其中涉嫌违规检测项目6项。对涉嫌违规检测的4家机构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计40万元。在发现的不符合项中,涉及仪器设备使用维护的95项,占比53.4%;涉及人员检测操作的15项,占比15.8%;涉及档案建设的68项,占比38.2%。       市环保局、公安局、质监局分别于2017年3月及9月,对全市检验机构开展了两轮联合监督检查,共检查检验机构24家(次),发现不符合项123项,其中涉嫌违规检测的3项。对涉嫌违规检测的3家检验机构,由属地环保部门依法给予罚款10万元的处罚。所有不符合项中,涉及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不到位的45项,占比36.6%;涉及人员检测操作的10项,占比8.1%;涉及档案建设的68项,占比55.3%。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检验机构守法意识、数据质量、技能素质、内控管理等方面均有明显提升。但在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规范检测、操作软件管理等方面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检验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下一步,环保部门将会同公安、质监等部门,以“建全机制、严格监管、突出责任、注重实效”为原则,继续加强检验机构的监管。       一是突出主体责任。各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切实增强责任感及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自我认识及自我定位,以建设高质量高标准的实验室为目标,以提供优质的检测服务为立足点,以规范内部质控制度为切入点,在现有的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的基础上,重点建立检测数据质量自查自纠管理制度,具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异常过程数据的能力,避免出具失实、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是督促行业自律。各县区环保部门持续加大对辖区检验机构的工作指导、督导及服务力度,指导其建立企业自律体系,健全质控体系制度、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标准物质及标准计量器具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检测仪器设备故障、停用报备等管理制度,完善并统一各类工作管理台账,督促机构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       三是净化检测环境。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各县区环保部门加强与辖区公安、城乡交通运输、质监等部门的联动联处,以营造公平、规范、有序、健康的检测环境为目标,遵循“建机制、出重拳、注长效”的工作原则,通过定期巡查、不定期检查、暗访暗查等形式,严厉打击各类干扰正常检测秩序、欺诈车主的违法违规行为。各检验机构加强检测场所内的巡查力度,对散发车检服务广告、拉拢客源、声称花钱包过等干扰正常检测秩序的“黄牛”、“车虫”坚决予以请离,并及时报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检验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严管所属人员,对勾结非法中介,弄虚作假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坚决予以辞退,同时加大宣传解释力度,以明白纸、告知书等方式提醒广大车主不要轻信花钱包过等不实言论,谨防上当受骗。       四是加强执法检查。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两个100%全覆盖”的管理要求,在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联合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暗查暗访的形式,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化检查内容、细化检查项目,坚持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切实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五是强化部门联动。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加强与公安、质监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完善多部门联动联处长效工作机制,着重建立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及移送机制,形成互通有无、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六是严格考核问责。充分发挥考核督导积极作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法律法规、考核办法、管理制度等,对检验机构的监管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扣减相应考核赋分,并启动约谈机制,约谈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