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条济南车主信息明码标价 准确率在80%以上

31.10.2014  11:41

 

          不时接到各种推销电话,几乎成为每个人都有的经历。买房后、车险到期前、咨询过商铺,或者开通投资账户,之后各种推销电话便纷至沓来。个人信息泄露后,不光生活被骚扰,也让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机可乘。然而,既使发现信息泄露,投诉无门、维权不易更让人烦恼。据了解,由于相关法律不完善,监管不严,导致信息买卖成了灰色地带,骚扰电话更是肆无忌惮。

  推销电话无孔不入惹人恼

  王先生前段时间在省城西部买了一套房子,然而刚签完合同没多久,他的手机就频频接到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全都是装饰公司的推销电话。“每次都是不同的公司、不同的电话,让人防不胜防。”王先生表示,由于工作原因,陌生电话不好随便拒接,这让他很困扰。

  他打电话到售楼处质问,对方却坚称没有泄露王先生的信息,对此王先生也很无奈。

  无独有偶,市民赵女士的车子还有一个月保险到期,她的电话最近也是异常繁忙。不同公司的推销员推销产品,对方竟然能清楚地报出王女士的姓名、车型、购买时间、保险到期时间等具体信息,这让她非常吃惊,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的信息到底是怎么被泄露的。

  据了解,目前不少市民都受到这种电话推销的困扰,集中在装修、保险、理财、购房等领域。“我去看了一个楼盘,就好像全世界都知道我要买房子一样。”市民张女士说,这让她感到毫无隐私可言。

  花2分钱就能买条个人信息

  上班族陈女士也经常接到推销电话,其中最多的是白银投资、期货、理财等金融方面的。陈女士十分不解,自己从来没有投资过白银、也没买过股票,对这些一窍不通,为什么会有如何多的推销电话打给自己?

  陈女士说,十年前家人曾用自己的信息开过一个期货账户,不过这个账户并没有用过。陈女士猜测,“自己的信息一定是从当时开户的公司泄露出去的。”

  某装修公司工作人员表示,通常都是通过网络信息经济人获取业主的信息,他们信息通常比较多。在某网站,记者看到,有车主信息、楼盘信息等。工作人员介绍,济南的楼盘信息有10万条,200元一万条,也就是说1条信息仅需要2分钱。从工作人员发来的参考信息可以看到,信息中有姓名、手机号码,还有家庭住址,其中住址具体到房号。

  一位保险行业工作人员王超(化名)介绍,以前经常有人带着客户信息到公司推销。根据内容不同,定价也不同,价格从几分钱到几元不等。如果是针对性较强的信息,价格自然也会贵很多。据介绍,这些人手头的信息往往是大批量,而且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划分。

  网上兜售30多万条济南车主信息

  那么,这些信息是怎么泄露出去的?一位姓王的先生称,他手里有数十万条商家信息,以一毛一条的价格出售。据了解,他所提供的信息包括众多商家的招商策略、品牌商信息等。

  这种信息更多地带有商业属性,而一些网站正在销售的却是个人的隐私信息。记者在一家名为“九州信息网”的网站上看到,出售信息分为多种类型,包括车主、股民、老总、业主、银行金卡户、老人、全球通vip等不同分类。

  其中,山东的老总信息有20多万条,售价400元。而济南的车主信息有30多万条,售价达到了1200元。对此,工作人员表示,不同类别信息价格有区别,车主信息包括车牌、姓名、地址、手机、车辆品牌、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等,与车管所信息一致,2013年更新,准确率在80%以上,因此价格也更高。

  至于信息是如何获取的,记者联系多个兜售信息的工作人员,大家都讳莫如深。对此,王超表示,以车主信息为例,很有可能是从车管部门获取的,因为其他途径很难拿到如此详细的信息。不过,也有可能是有人泄露,或者是被盗取。

          而一家名为“中华高端资源网”的网站称,在网上看到的95%以上的信息都是用软件从阿里巴巴搜集或工商局提供的,然而这些信息通常都不准确。“要找大一些的企业负责人,建议通过关系从工商联、商会等组织的手中获龋高端俱乐部、高尔夫球馆也有。”

  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立江介绍,最近接到一个案子也与信息泄露有关,嫌犯是通过黑客手段从某航空公司的网站上盗窃客户信息的。

  隐私泄露往往查无实证 取证难监管难

  不少市民发现信息泄露后会向工商部门投诉。对此,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确实经常接到此类投诉,他们也曾进行过调查。以买房信息为例,开发商通常都表示信息并非自己泄露出去的。事实上,多数时候泄露客户信息是个人行为。而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则称,信息是别人给的,取证很难。

  工商部门执法权有限,如果深入调查个人信息如何被泄露,需要移交给公安机关。然而由于此类案件通常案值较小,又没有造成实际伤害,很难从公安方面立案。

  对此,警方表示,目前技术手段达不到,通常无法处理,只能建议市民将骚扰电话拉黑。

  对此,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立江表示,最高法和最高检于2009年10月15日发布了对于《刑法修正案(七)》的司法解释,对刑法的罪名作出了补充和修改。对于刑法修正案(七)中关于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确定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王立江表示,这一条文看似明确了该罪名,但在保护个人信息上起到的作用并不大。

  根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然而,只有“情节严重”才能认定为犯罪,而目前的司法解释没有详细给出何谓“情节严重”,因此,在实践中并不好操作。

  提个醒

  别随意使用“手机跟踪监控”功能

  据工信部发布的数据,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数已接近13亿,约三成用户使用3G和4G网络。

  现在很多年轻人使用微信、微博、大众点评、团购、旅游等APP软件,喜欢在发布照片、文字内容的同时,使用“签到”和显示机主位置信息功能,对此,一位民警表示,用户个人的基本特点能从这些涉及隐私的数据中分析出来,网络通信诈骗团伙实施犯罪的第一步就是搜集个人信息,让受害者落入骗局。

  现在很多手机APP提供手机跟踪、定位找人、监控摄像等功能。有部分用户通过这些功能来监护老人和小孩,有的夫妻之间借此“查岗”,这些定位服务虽然要经过用户授权同意才能使用,但并不意味着用户之间的跟踪和监控是合法的,而且隐私也有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泄露,如果被不法分子截取,就会对用户带来经济与人身的安全威胁。

  此外,近几年,云端存储、网盘等成为智能手机应用系统以及APP软件的附带功能或“默认选项”,当这些功能开启时,手机的通讯录、照片、邮件、文档等就会同步上传至“云端”,用户的操作行为可能暴露无遗或受后台系统监控,很容易成为“黑客”攻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