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五心” 服务 打造群众满意示范服务窗口

16.01.2015  12:04

      2014年以来,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五心服务”为目标,在提升服务能力上下工夫,着力推行窗口服务规范化,积极打造“亲民、爱民、为民”示范服务窗口。
      一是改善服务环境,让群众“舒心”。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从细微处着手,不断优化窗口服务环境,加强设施建设,完善了必备的硬件设施,配备了座椅、饮水机、老花镜、药箱等便民用品,整个服务大厅宽敞明亮,整洁有序,为群众创造了一个“舒心”的办事环境。
      二是转变服务态度,让群众“暖心”。专门组织窗口服务人员学习《菏泽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用语手册》,将热心、耐心作为工作人员规范的首要标准,从说好每一句话、回答好每一个问题入手,做到群众急,我耐心解释;群众恼,我宣传政策;群众难,我帮助解决,让群众由遇到问题时的“闹心”转变成因工作人员热情服务的“暖心”。
      三是规范服务行为,让群众“顺心”。出台了窗口服务 “五个一”准则,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热水暖心,一片真诚办事,一声好话送行。不以任何借口拖延、推诿,不与群众发生争执,坚决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的出现,让群众在咨询过程中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是兑现服务承诺,让群众“省心”。服务窗口全面推行“三个一”服务模式,即第一位接待人员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模式。群众到法律援助窗口办事、咨询,接待服务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人,予以办理、解答和引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能够当场办理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理的告知其需要补充的事项,争取第二次办结,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五是推行多项便民措施,让群众“开心”。在全市33家律师事务所设立了法律援助代理受理点,分类别建立法律援助专家库,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法律援助中心针对不同的特殊群体分别实行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等特色服务举措,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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