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去年党纪政纪处分15496人 43件厅级干部案件被查办

17.01.2015  09:14

  16日,山东省纪委监察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去年,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334起,处理805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78人;省纪委分5批对37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涉及厅级干部12名、处级干部23名。

  2014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5971件(次),立案15501件,结案1533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496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01人;查办厅级干部案件43件,县处级干部案件490件。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徐同文、丁凤云、万同、王国群、张明全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对外逃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进行摸底,积极开展追逃。

  此外,对博兴县“10·8”重大爆炸事故、青岛市“11·22”管道泄露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落实处分;组织调查处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问题、省再生资源公司青岛分公司“5·11”倒塌事故和莱芜欠薪事件、平度征地拆迁事件,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0人。参与省政府对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蓬莱“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

  2014年,还分3轮对2个市和19个省直部门开展常规巡视,对2所高校、2个省属国有企业开展专项巡视。对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分类处置,逐一核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省纪委监察厅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6个减少至12个,精简90.5%;市级纪委平均保留12.8个,精简90.3%;县级也进行了一轮清理。省市两级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存在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零容忍,全省共处分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