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认真解决落实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问题

16.09.2014  16:38
 

为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切实改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生活待遇现状,泰安市依照山东省《关于做好我省低收入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1年后经省宗教团体认定,并在省宗教局予以备案的伊斯兰教阿訇,按照每人每月900元(每年108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其中,省里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市、县两级分别补助300元。目前,这项政策已经落实,各地发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2014年,全市将为139名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发放补贴147.28万元。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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