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认真解决落实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问题
16.09.2014 16:38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为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切实改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生活待遇现状,泰安市依照山东省《关于做好我省低收入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1年后经省宗教团体认定,并在省宗教局予以备案的伊斯兰教阿訇,按照每人每月900元(每年108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其中,省里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市、县两级分别补助300元。目前,这项政策已经落实,各地发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2014年,全市将为139名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发放补贴147.28万元。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16.09.2014 16:38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舆情中心设立登记的公告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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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