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出台文件推荐优秀律师参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担任政协委员

11.08.2016  15:34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律师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担任政协委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律师参选“两代表一委员”工作进行了部署,旨在进一步发挥好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律师参政议政工作。
      《通知》提出,要切实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律师参政议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换届选举工作是我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是律师参政议政的主渠道。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全面推进律师参政议政工作。
      《通知》要求,要抓住有利时机,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有效地做好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紧紧抓住中央近期出台一系列有关律师工作文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律师工作的有利契机,采取具体、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摸底、沟通、协调、汇报和争取工作。要认真筛选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好,热心社会公益特别是在法律援助、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做出突出成绩,具有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优秀律师,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确定好推荐人选,连同其先进事迹材料报送有关部门;要密切与组织、统战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为推荐工作创造好条件、搭建好平台;要主动向所在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进行汇报,宣传好律师参政议政的优势和成效,争取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
      《通知》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推动我省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取得新突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把做好推荐优秀律师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要根据各级党代会、人大和政协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及工作步骤,确保推荐工作及时有效。要加强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帮助、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和贡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工作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动律师参政议政的有效途径,努力推动我省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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