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优秀运动队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19.06.2015  14:37

 

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5-2018年山东省

优秀运动队后备人才基地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省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山东体院体育运动学校:

为加强我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省体育局于2007年、2011年开展了两个周期的省优秀运动队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有效地调动了各市、县训练单位培养、输送青少年运动员的积极性,各市不断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为省里和国家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进一步强化我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今年将开展新一周期的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定项目

田径、游泳、跳水、体操、举重、国际式摔跤、柔道、拳击、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射击、自行车、射箭、击剑、羽毛球、网球、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手球、武术、跆拳道、铁人三项、现代五项、橄榄球26个项目。

二、申报单位:

山东体育学院体育运动学校、市级体育训练单位、县级体校、社会力量开办的体校、俱乐部。

三、认定办法、认定条件及细则(见附件)

四、认定程序

(一)自评和申报

各市体育局负责组织本市申报单位自评工作,根据认定条件及细则推荐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申报。各市于2015年7月15日前,组织完成本市自评工作。并将推荐单位基地认定申报表(详见附件3,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附电子版)报省体育局相关运动项目管理单位。

(二)评估

省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基地评估,各单位于8月15日前,依据《山东省优秀运动队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及细则》对所管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从申报单位中确定3至5个备选单位,按照评估分值排序,于9月1日前将基地认定申报表(附电子版),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三)认定

省体育局将对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上报的基地进行统评审定,并于9月底完成认定工作,公布认定结果。

五、命名资助

省体育局根据认定条件及细则,从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评出的备选单位中依据评估情况,将基地分为一、二、三3个类别。凡被认定的单位,由省体育局统一命名为 “2015-2018年山东省优秀运动队后备人才基地”,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各市体育局、省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推动我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再上新水平。

 

附件:  1、山东省优秀运动队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2、山东省优秀运动队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及细则

3、山东省优秀运动队后备人才基地认定申报表

                                     

 

 

山东省体育局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