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党委中心组召开第11次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意识形态有关文件精神

03.08.2017  01:32

7月24日下午,山东社会科学院在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第11次学习会议,再次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同时对照省委宣传部调研组对我院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要求,研究我院贯彻落实意见。会议由党委书记唐洲雁主持,党委班子成员及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党委班子成员再一次原原本本学习了近期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当前全国、全省意识形态领域的总体形势,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基本态势,当前面临的许多复杂情况和风险点,以及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部署要求进行深入学习领会。会议要求,社会科学院是党的意识形态重要工作部门和省委、省政府思想库、智囊团,承担着维护党的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自觉学习深化对中央、省委意识形态领域重要指示精神的认识,对把握做好工作的具体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意义重大。会议强调,全院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要适应新形势新特点,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自觉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各项工作,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和主导权。

会上,中心组成员结合学习体会,对照省委宣传部徐向红副部长在意识形态调研督导会上对我院意识形态工作提出的要求,重点研判了我院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存在的风险点,认真分析了我院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同时结合院工作实际,提出了下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意见。党委书记唐洲雁就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对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向基层党支部延伸。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意识形态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委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干部职工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增强政治定力,严格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自觉抵制错误言论,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制定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责任,传导压力。院党委要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强化使命担当,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党委书记要发挥好“第一责任人”作用,党委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承担分管工作领域和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责任;同时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也要做到守土有责,认真按照分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切实抓好本部门、本支部每一位人员的意识形态工作,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抓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全面抓好对我院理论学习、科研、宣传、新媒体等平台阵地的管理,努力把“山东智库联盟”、《东岳论丛》、《山东社会科学报道》、微信公众号、院网站、QQ群、微信群等办成弘扬主旋律、集聚正能量的重要阵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把握宣传内容,决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科研人员在学术研究中要坚守学术的政治底线和道德底线,在参加学术会议、举办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发表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各种成果过程中,要严格把好关,自觉与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保持一致,决不能出现负面的思想、观点和言论。同时要发挥正能量,积极主动地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动发声,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特别是下一步要集中宣传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文/王建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