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读书会研讨以法治思维推动民族工作
8月28至29日,省民委在济南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读书会,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交流、分析和研讨以法治思维推动民族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省民委党组书记、主任马文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市民宗局局长,全省性宗教团体驻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市围绕以法治思维推动民族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马文艺主任指出,近年来,全省民族领域不断加强民族法制建设,切实推进民族事务法治化进程,取得了良好成效。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实施和推进,以法治思维推动民族工作,成为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必然要求,必须要树立法治思维,用法治的路子来调整和规范民族关系,靠法治的办法来促进和保障民族团结,实现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
马文艺主任强调,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各级民族工作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各级民族工作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特别要深刻认识法治是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必须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要加强法治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等形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要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坚持按法律办事。二是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同时,对少数民族的特殊需求依法予以保障,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正常宗教信仰予以尊重。要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有关政策规定。三是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要准确判断事件性质,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四是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在各级各类学校中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族团结和民族法制宣传教育,深入社区、企业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加强交流交往、增进包容互信。五是依法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要转变思想观念,做好社区民族工作,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建立服务管理机制,强化引导与服务,解决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的子女入园入学、困难救助、特需保障等现实问题,让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力量。
会议还对下半年的几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一是抓好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是抓好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三是坚决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四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好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适时召开城市社区民族工作座谈交流会,命名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五是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及管理的改革推进工作。推行建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机制和备案报送制度。六是召开全省民族关系状况分析会。七是做好宗教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八是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九是高度重视民族宗教方面网络舆情监管工作。十是扎实做好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