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启动
近期,我市举办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启动会暨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标准培训班,目的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水平。各县(市)区卫计委分管领导、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计委发证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负责人共计240余人参加培训。这也意味着,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实施分类监督 强化动态监管
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是根据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特点,按照“分类监督、动态监管”原则,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进行综合评价,实施分类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3类,其中医疗机构按级别分为一级及以上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监督内容包括综合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7大项内容。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把医疗卫生机构分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和重点监督单位三类,并结合日常管理,对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不同频次强度的动态监管。综合评价结果将及时通报给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促进评价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
增强防治能力 提升监督效率
近期,济南市卫生监督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市卫生监督所已对48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评价试点工作,共抽查执业人员110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8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件,不良积分累计22分。通过各试点单位的自查自纠及我所的系统性的培训指导,各试点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有了明显进步,均建立了传染病防治管理组织,完善了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生物安全、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等各项制度及应急预案。按规定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接种人员接受培训并考核上岗。大部分单位的消毒隔离工作较为规范,能按规定开展消毒灭菌监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基本符合相关要求。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并考核上岗。针对综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医疗卫生机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
通过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我市将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评价体系,探索“互联网+卫生监督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水平和传染病监督执法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