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山东省城市雨源型季节性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导则》的通知

07.08.2017  18:37

鲁建城建字[2017]3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市政)局,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省政府《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鲁政发〔2015〕31号),指导推进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我厅委托山东省城建设计院等单位编制了《山东省城市雨源型季节性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导则》,该导则业经专家委员会审定通过,编号JD14-035-2017,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该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东省城建设计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