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8.10.2016  21:4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6日至4月1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体育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体育局党组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和建议,坚决端正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整改工作,逐条逐项、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

省体育局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省体育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检查落实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各处室(单位)对整改工作的重要认识,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在省体育局全面彻底地整改到位。

(二)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张松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李政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领导同志任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关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全面审视所分管的工作,认真聚焦反馈提出的各项问题,逐项对照检查和反思。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逐项审定各整改措施,盯紧整改进程。

(三)建立清单,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责任

局党组以巡视发现问题为依据制定问题清单,把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七大类共27项,逐项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特别是在财务管理、工程建设、干部人事、赛风赛纪、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运动员招聘等六大领域的高危风险点和关键环节,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查找堵塞漏洞。以巡视意见和建议为依据制定任务清单,把任务逐项分解到有关处室(单位)和个人。以巡视反馈和移交内容为依据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分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单位)逐项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四)认真督促落实,强化巡视成果运用

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责追责;坚持标本兼治,既解决个性问题又解决共性问题;坚持把党的建设和各项管理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加强监管与完善机制结合起来,强化巡视成果的运用。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的建设、财经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1项,制定规范性文件14个,切实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监督,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一是建立了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年度党建工作会、季度机关党委全委会等会议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真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落到实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精力投入。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党的领导,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主业意识和责任担当,进一步树牢“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抓党建的工作水平。

二是对党建力量薄弱的予以加强,通过调整部分直属单位的党组织书记,努力做到配齐配强,强化直属单位一把手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作为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思想认识,落实了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评议制度。完善书记抓、抓书记的制度,逐级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

三是对基层运动队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进行整顿,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组织活动。召开了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出台了《关于加强运动队党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强化班子、队伍、制度建设入手,不断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为基层运动队建设党建工作提供保障。落实运动队“主题党日”制度。督促运动队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基层党组织履行管理教育党员的职责,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切实增强基层党员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使局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丰富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内容,对局系统内部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通报,发挥威慑警示作用。

二是建立完善省体育局巡查工作制度,发挥巡查利剑作用。局机关纪委联合驻体育局纪检组、局人事处、竞体处、青少处、经济处等处室,对各直属单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重点查找6大领域和高危风险点的管控漏洞,确保把风险点的防控紧紧抓在手上。坚持“抓早、抓小、抓长、抓常”,从小处着眼,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三是驻体育局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使命。结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完善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5项制度办法,做到工作规范、监督到位。强化担当精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来信来访深入调查核实问题,严格执行信访处理的相关规定,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实,决不姑息迁就,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省体彩中心部分人员于2013年10月公费旅游问题,退回学习考察期间公款报销的景区游览费用总计19683元,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对3名干部给予了党纪处分。

3.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对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在山东体育学院、省体育局直属单位、市体育局直属单位工作的进行了自查,对处级干部夫妻双方同在省体育局系统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排查,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巡视组汇报。对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省管干部配偶、子女在局系统工作,属于应执行回避规定的,通过调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等方式,立即整改。在今后的干部调整工作中,调整前安排专人核查是否有应回避事项,严格任职回避;确因工作需要,出现应回避情形的,在干部调整同时,对需回避人员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作出相应调整安排,坚决杜绝“近亲繁殖”现象。省体育局党组将严格执行人员调动、公开招聘政策,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办理,坚决杜绝“萝卜招聘”、“绕道进人”现象,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录用程序,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严格工作程序,严把岗位条件设置、面试等关键环节,加强招聘监督,从制度上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兼职清理规范工作。4月份,接到巡视组初步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着手进行了整改,印发了《关于对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进行清理规范的通知》(鲁体字〔2016〕10号),对局机关公务员、省体育总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省体育局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退离休处级以上干部)在省级体育社团和其他行业社团兼职的集中清理规范。5月份,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清理规范工作,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清理规范的整改意见》(鲁体党字〔2016〕15号),公开清理规范情况和结果,由各协会按照局党组研究意见,根据协会章程,履行相应程序。6月底,所有不再兼职的处级以上干部均向相关协会递交了辞去兼职申请,各协会也都按照章程规定召开会议,履行了相应程序,顺利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三是对违反条例选任干部的问题予以整改。对个别干部在不经党组集体研究,没有履行规定程序的情况下,解决职级待遇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并以此为鉴,坚决防止干部选任管理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严格选任程序,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四是对干部超职数配备,个别单位多配备处级干部的情况进行整改,严格执行机构设置、编制和职数管理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学习中组部《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不准”要求,严格职数管理,在以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做到没有职数不动议干部,坚决杜绝产生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对有关同志占用职数与工作岗位不符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目前难以立即整改落实到位的,根据工作实际,分期分阶段整改到位。

五是加强干部交流轮岗,杜绝处级领导干部在同一个岗位上任职时间过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干部队伍情况定期分析,有计划地实施轮岗交流,形成长效机制。

六是针对少数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不实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宣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核实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凡提必查”规定。对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干部,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是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选拔选用的公开透明度。

关于运动员选拔选用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运动员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加大对训练单位和参与部门履职尽责执纪情况的专项监督和检查力度,切实规范和组织管理好省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的运动员试训和招聘工作。二是进一步充实完善运动员选拔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格《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要求,修订完善《山东省优秀运动员试训和招聘工作程序(试行)》,努力提升我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试训和招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进一步落实运动员选拔工作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做到选聘方案、选拔标准、选拔程序、选拔结果更加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教练员聘用选用问题,主要渠道有2个:一是从退役优秀运动员中选聘教练员,二是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体措施,一是制定实施《山东省优秀运动队教练员招聘暂行办法》,明确招聘程序、招聘条件、考试考察要求,进一步规范从退役优秀运动员中选聘教练员工作。二是在教练员选聘工作中,切实把好条件设置关,力求更加细致、明确,易于把握和操作,进一步提高教练员选拔工作公开度、透明度,确保公开公正。

关于裁判员选拔选用问题,本着管办分离、简政放权的原则,省体育局进一步加强了裁判员选拔的公开透明度,加大改革力度。具体措施:一是对赛事组织进行改革,原来由省体育局主办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下放到省项目管理中心或协会主办,赛事裁判员选调由项目管理中心或协会选调。二是制定了《山东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全省竞赛裁判员选用管理等工作,裁判员管理实行管办分离,健全裁判员管理机构,规范裁判员晋级考试,完善裁判员注册制度,加强裁判员认证工作的监管。

(二)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违规滥发奖金和搭车建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挪用体彩公益金、发行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学习和贯彻执行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做到有法必依、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制定完善《山东省体育彩票发行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体彩公益金管理使用,严格体彩发行费收支预算约束,完备审核审批程序,加强支出项目管理监督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超范围、超预算支出。三是对审计部门指出的挪用体彩公益金、发行费等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严禁类似问题的发生。对审计署提出的2012年至2014年省体育局挪用部分体彩发行费用于运动项目训练及配套设施建设的问题,认真反思,吸取教训,该问题已于2015年12月整改完毕,款项已归还。针对2007年10月省体彩中心将9300万元发行费出借给山东体育学院,至今3300万元未收回的问题,经省体育局党组会多次研究,决定采取资产置换的方式,将建在山东体院日照校区院内的万平宾馆划拨给省体彩中心,用于抵顶所欠发行费。

2.针对个别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督指导,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规范原始凭证内容填制、票据使用,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开展财务工作检查,加强公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控。二是认真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杜绝采购过程中的利益输送。修订完善《山东省体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山东省体育局基建和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对各直属单位政采和招标工作的检查督导,确保按规定应纳入政府采购和需要公开招标的事项,均按规定实施。三是结合财务结算中心的正式运转,对各单位资金结算实时监控。指导各单位做好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年初编报工作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的年中补报工作,充分利用预采购及采购方式选择等政策,加快采购进度,提高单位政府采购的积极性。

3.针对违规发放奖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问题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对以权谋私,靠山吃山,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问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关于“市县体彩系统存在虚列宣传费、广告费等支出,套取发行费发放奖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省体育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体育彩票发行费管理,一是完善体彩发行费管理制度,出台《山东省体育彩票发行费管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二是深入开展财经纪律警示教育,使每位职工懂法、知法,做到有法必依。三是建立健全基层单位负责人任中、离任审计制度,对经费开支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执法必严。四是坚决查处违规使用发行费的问题,对于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零容忍原则,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做到违法必究。

4.关于搭车建房、以立功名义分房、多占住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十一运比赛训练场馆配套建设运动员教练员公寓的情况如实地向巡视组进行了汇报说明。运动员教练员公寓最初报建时,是按120-130平方米/套申请的,由于济南市规定公寓住宅面积不能超过100平方米/套,因此在总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实际建设中减少了单户面积,增加了房源数量,4栋楼最终建有492套住房。本公寓的报建手续齐全,建设程序合规合法,未超批准面积建设。因本公寓建设没有财政资金投入,以预缴房款作为建设资金,预缴房款根据建设成本核算,并参考了市场价格。建设资金全部来自个人预缴房款,省体育局没有财政资金投入。

关于运动员教练员公寓的分配落实情况。第一批为北京奥运会金牌教练员、运动员、十一运会一等功奖励以上人员和为山东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为保证足额建设资金,在保障第一批选房前提下,将增加的房源安排为第二批。选房前多次赴省纪委汇报整改意见,按照省纪委同意的整改意见,重点对第二批选房人员的选房资格和购房价格进行了整改。第一批选房前有6名同志自动选择退出,第二批选房前有9名同志自愿放弃了选房资格,省体育局为退房者退还了已交房款和利息。全体选房人员最终按面积和楼层差价补交了房款,并按规定统一缴纳了预估土地出让金。

关于部分同志在山东体育学院日照校区购买周转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01年,省体育局、山东体育学院、省科研中心等单位进行了“三合一”改革,省体育局和山东体院干部交叉任职情况比较普遍。2006年,山东体育学院决定在日照校区以集资建房的形式建设几座住宅楼,以解决干部职工在日照校区工作的住房问题。该住房建设资金全部来源于干部职工个人交款,无财政资金投入。2009年,因住宅建设资金短缺,经山东体育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建议将部分住房分给省体育局部分工作人员。省体育局按当时建筑成本价格出售给相关人员,购房人员全额交纳了房款。最终购房人员按体育学院的统一要求进行了整改,补缴了成本差价和面积差价。

关于体育嘉苑有4套房屋出售给体育系统之外人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这4套房屋按照省体育局当时确定的内部职工购房价出售给体育系统之外的人员,鉴于这4套房屋已出售10多年,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按照购房的时间节点(2005年8月),对上述4套住房的房产市场价值(含土地出让金)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省体育局向最初的购房者下达了缴费通知单,要求补缴当时交款额与市场评估价的差价。9月上旬,这4套房屋已全部交清房款。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巡视期间,巡视组收到反映某直属单位的问题线索1件,移交派驻省体育局纪检组办理,省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指示有关部门对相关工作给予全力支持和保障。9月底,驻省体育局纪检组办理完成并向巡视组上报了相关情况。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省体育局党组将继续贯彻落实好省委巡视组的部署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分阶段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1.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准确把握党建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坚持从严要求抓党建,真抓实干抓党建,做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绩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构建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为目标,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2.坚决落实好“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深化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上来,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省体育局党组将以专项巡视整改为抓手,全力以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实施“一案双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同时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

3.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省体育局党组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把集中整改与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同部署、同安排,在研究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落实的同时,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坚持举一反三,注重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堵塞漏洞,不断在健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从制度管理层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以巡视整改为动力,推进全省体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省体育局党组将统筹推动巡视整改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继续深入查摆问题,研究细化措施,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深化整治成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开创全省体育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为体育强省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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