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持续开展“10.21章丘市普集街道危险废物倾倒致人中毒死亡事件”跟踪监测

26.08.2016  09:32
        自2015年10月21日发生“10.21章丘市普集街道危险废物倾倒致人中毒死亡事件”以来,根据监测数据情况和历次专家组会议确定的监测要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适时修订监测方案,对事故井周边地下水和逸出气体持续开展跟踪监测。       截至目前,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开展37次事故井周边地下水跟踪监测,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事故发生后的半个月时间内,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对事故井周边1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开展跟踪监测,监测频次为每日一次。第二阶段为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地下水监测点位调整为6个,监测频次为每周一次。第三阶段为帷幕注浆工程完成后,先后在事故井周边钻探7口观测井,与第二阶段的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一并开展监测,监测频次为每旬一次。       事故井周边地下水跟踪监测项目为pH值、硫化物、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六价铬、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萘、1-甲基萘、2-甲基萘等12项。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监测点位各项指标浓度均呈下降趋势,最近一次监测数据表明所有地下水监测点位各项指标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       期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帷幕注浆管道和观测井逸出气体开展跟踪监测3次,监测结果表明逸出气体主要组分为二氯甲烷、乙醇及苯系物。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将根据监测数据情况和专家组意见,适时修订监测方案并持续开展跟踪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