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多措并举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工作

05.03.2015  19:09

2015年春季开学在即,为切实做好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各项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平稳顺利,泰安市教育局下发专门通知对春季开学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一是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求各级各学校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和学期工作特点,研究制订专门的工作方案,全面安排,精心布置。确保教职员工及时到岗到位,确保教材符合规定要求并及时到位,确保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运行良好;要积极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密切关注学生报到情况,认真做好家访和学生入学动员工作;要针对新学期开学前学生思想易波动的特点,及时疏导,帮助学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适应并融入校园生活。

二是深入组织开展开学教育。要求各级各学校以新学期开学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三爱”、“三节”、“四德工程”、“文明出行”、“幸福泰安·美在身边·爱在校园”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要突出主题,精心设计,科学安排,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

三是大力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要求各级各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确定新学期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从本地本校实际出发,找准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着力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以改革推动发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

四是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要求各级各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等各级各类文件精神,对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台帐,搞好自查自纠工作。

五是落实安全措施力保校园平安。要求各级各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常抓不懈,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追究,不折不扣地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自开学起至3月中旬,将组织开展春季开学专项检查,各级各学校要深入开展自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教育督导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组织责任督学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进行检查;市教育局将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查。(泰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