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7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4.04.2015  10:37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推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具有重要意义。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7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进我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逐年放缓,2012-2014年,山东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分别为17.5%、12.3%、10.2%。但财政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与此同时,各级财政存量资金居高不下,大量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降低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影响了积极财政政策效果的发挥。对此,国务院和山东省政府高度重视,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作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切实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抓手。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山东各级各部门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过“收、调、减、控”多措并举,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规模,在上年压减137.7亿元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压减95.3亿元,压减比例达17.5%,结余结转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降至6.3%,比财政部确定的9%的控制目标低了2.7个百分点,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调查统计情况看,仍有一些地方和部门财政存量资金数额较大,与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相比有较大差距,有必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对新常态下扎实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2015年4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专题部署盘活和统筹使用沉淀的存量财政资金工作。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相关相求,我省结合实际,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通知》,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作出了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4个部分,按照分类处置现有存量资金、严格控制新增存量资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强化工作保障的顺序,共提出16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面清理、分类处置现有各类财政存量资金。《通知》要求立足当前,扎实开展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摸底工作,对截至2014年底结存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部门账户的各类资金,逐个部门、逐个项目进行排查分析、清理甄别,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其中,对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收回财政部门,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对连续两年累计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政府性基金,原则上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通知》要求,2015年起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占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控制在9%以内,2014年底比重低于9%的要只减不增。 (二)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通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暂付(存)款等往来账目、财政专户等一些存量资金常发、易发和相对比较隐蔽的领域,从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加强财政暂付(存)款管理、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收入缴库管理、加强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切实增强政策效果。 (三)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通知》着眼长远,注重加强制度规范,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健全完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避免财政存量资金形成。一是完善预算编制与存量资金结合机制,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规模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大力压减存量资金规模。二是着力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加快农田水利、农村公路、节能环保、生态建设、创业创新、重点产业发展等经济建设重点领域,以及保障性住房、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养老服务设施等民生领域重点项目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及早发挥效益。三是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直通车”、“预采购”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执行效率。四是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通过增强财政政策和预算安排的前瞻性、可持续性,避免资金闲置沉淀。 (四)切实加强工作保障。《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报告制度,加强跟踪监控和工作指导,切实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同时,要求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实施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督查问责相结合,上下联动、惩防并举,全过程、全方位地推进工作,确保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