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法院健全四项机制强化人民陪审工作

03.09.2014  20:12
  为促进司法公开与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今年以来,薛城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创新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机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86.9%,有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 

    一是健全增选机制,优化人民陪审员结构。认真落实并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年初增选34名人民陪审员,使人民陪审员人数达到54名,基本与该院一线办案法官数量相同。尤其是,在选任时注重从司法协助员、司法调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以及“四老”队伍(老干部、老教师、老村居工作人员、老专家)中选任新的陪审员,确保了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促进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的多元化、合理化。 

    二是健全参审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把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先后制定《人民陪审员使用管理办法》、《人民陪审考核奖惩与补助办法》等规章制度7项,进一步规范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程序。同时,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一职多能”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大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今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调解案件150起,协助执行案件34起,接待信访群众22人次、开展法制宣传4次,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咨询员、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作用。 

    三是健全保障机制,优化人民陪审员工作环境。加强经费保障,确保人民陪审员的交通补助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得到足额发放。逐步改善人民陪审员办公等软硬件设施,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和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配备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是健全培训机制,提升人民陪审员素质能力。注重对人民陪审员技能培训,邀请省法官培训学院专家为人民陪审员做《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中国司法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介绍》专题讲座,并通过定期组织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开展业务专题研讨等方式,将提升人民陪审员法律理论素养和强化陪审实务技能知识紧密结合,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司法能力。 来源:枣庄中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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