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文化厅党组关于健全监督体系加强直属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

18.04.2016  17:49

  省直文化系统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对直属单位监督管理,形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监督内容

  (一)责任落实与权力运行监督

  1.遵守政治纪律情况。重点监督是否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厅党组的工作部署。

  2.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监督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是否坚持廉洁自律,是否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

  3.组织制度及政治生活落实情况。重点监督各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是否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二)履职尽责与重要环节监督

  1.履职尽责情况。重点监督在行政效能、为民务实上是否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是否存有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

  2.“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重点监督在“三重一大”事项上是否遵规守矩、符合决策程序要求,能否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3.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情况。重点监督能否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是否完善防控责任清单,制定防控措施,是否落实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和整改落实情况。

  (三)重点领域监督

  1.“四风”问题整改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突出监督是否树立群众观点和群众意识,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对“四风”问题和“不严不实”问题即知即改。重点监督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查是否严格遵守上班纪律和考勤管理,带头落实值班带班等制度。

  2.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重点监督是否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规定依据用人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

  3.财务运行管理情况。重点监督是否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完善预算编审、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开支标准,严格落实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等办法。

  二、监督对象

  突出对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新近提拔任用人员的管理监督。

  三、监督方式

  1.进行述职评议考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2.参与民主生活会。厅党组成员或厅人事处、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同志对直属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予以指导,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进行督促。

  3.坚持廉政谈话。厅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每年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与本单位中层干部、重点岗位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厅党组成员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新提拔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干部进行谈话,明确纪律规矩,前移监督关口。

  4.开展监督巡查。由厅机关相关处室成立联合巡查组,抽调直属单位纪检干部、党风廉政监督员参与,采取突击检查、个别谈话、群众访谈、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对各直属单位作风建设情况开展巡查监督。

  5.发挥廉政监督员作用。发挥40名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作用,负责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日常监督,对本单位职称推荐、岗位聘任、评先树优、政府采购、招投标、高层次人才推荐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并就监督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厅机关纪委备案。

  6.推行公开公示制。积极利用官方网站、公开栏等方式,推进党务、政务、馆务、院务、团务公开,重点对涉及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分配使用、国有资产处置、职称推荐、岗位聘任、评先树优、高层次人才推荐等事项全面公开,不断加大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7.全面开展审计监督。探索开发财务监控电子平台,对财务运行进行统一监控,对各单位经济往来、资金使用与支出进行事前预警、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实现财务核算的实时监督。对财务人员实行分批培训。全面落实审计制度,坚持内部与外部审计相结合。建立财务交叉稽核制度,每季度抽调人员对账目进行全面审核,对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对各项资金使用,严格实行预算报批,并进行事事、时时、处处、全程审计,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合规合法、程序规范,经得起检验。

  8.突出关键环节监督。紧盯“四风”新动向和重要时间节点,预先对各单位提醒监督,早打招呼,防止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时时提醒、事事提醒,确保不出现“四风”问题。结合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采取多种方式对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巡查督导,对突出问题予以公开曝光。

  9.畅通来信来访渠道。把来信来访情况作为监督巡查重要线索,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构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诉求平台,将监督网络向基层延伸,全面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信息,明确专人负责处理接待工作,对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严格处理程序,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整改提升

  1.深入规范权力运行。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为准绳,督促各单位党组织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严格的权力运行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同时,规范职责分工,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各类意见。

  2.强化问题即知即改。对出现“四风”问题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作风状况分析,调查问责,督促整改。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在选人用人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纠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向厅党组进行专题汇报,机关纪委、财务处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扎实到位,问题得到有效纠治。对信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反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教育警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于举报的重大复杂问题,及时移交驻厅纪检组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党内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加大问责追究力度。严格落实厅党组《关于加强审计成果运用严格执纪问责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对违规违纪行为,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执行厅党组决策部署不力、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彻底、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问题突出、选人用人失察、给文化厅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4.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围绕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务干部、纪检干部、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充分发挥山东省委党校省文化厅分校作用,不断提高各级党员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真正知边界、明底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夯实思想道德防线。

 

  中共山东省文化厅党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