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健康扶贫方案 贫困患者可先治疗后结算

24.05.2016  17:42

  记者近日从省卫计委获悉,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前出台《山东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分类救治患病贫困人口,进一步提高扶贫工作重点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推行“先治疗、后结算”机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贫困患者,成为此次《方案》的一大亮点。

  据悉,《方案》明确提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患者,采用“先治疗、后结算”的机制,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保障贫困患者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

   2016年5月底前

  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惠民门诊,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便民惠民服务。

  2016年至2018年

  在继续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做好“微笑列车”和“健康山东光明行”活动,分期分批对全省贫困人口唇腭裂患者、白内障患者进行筛查和手术治疗。

  到2018年底

  所有患病贫困人口都能得到有效、及时救治,当地卫生资源、居民健康、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疾病防控、计划生育等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