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男子偷鸡上瘾被捉 偷13只鸡遭判罚1000元

10.12.2016  14:09

   水母网12月10日讯   “小偷小摸”只违法不犯罪?错了。近日,烟台牟平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案金额200余元的盗窃罪案件。

  今年6月2日晚8点,55岁的宋海军(化名)闲来无聊在村中溜达,经过某户设在门前的鸡笼时,起了贼心,遂偷了两只鸡回家。

  一次得手,宋海军感觉偷鸡这件事“太顺手”,于是在一周后的一个晚上,又踱到邻村去摸了3只鸡回来。至此,宋海军便感觉手痒心痒停不下来,至7月15日间,先后窜至邻村两户人家鸡笼前,偷来5只鸡。

  屡次“成功”不免让宋海军洋洋自得起来,竟全然没发现频繁丢鸡已让四邻们起了戒备之心。7月20日晚,宋海军来到同村村民孙炜家门前,抱鸡出笼之时,正巧被出门查看鸡笼的孙炜撞了个正着,人赃俱获。加上先后被盗的鸡共13只,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54元。

  据此,牟平法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行为判决宋海军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官提醒市民,刑法规定,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数额大小均构成盗窃罪。因此,莫伸手,伸手必被抓!(记者 李珑 通讯员 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