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管属“僵尸企业”共321户 拟三年全部完成处置

03.06.2016  20:30

   中国山东网6月3日讯  (记者 张敏敏) 今天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吹风会上获此,山东省管企业所属“僵尸企业”数量为321户,这些企业去年亏损14.96亿元,山东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这些企业的处置目标。

  记者了解到,“僵尸企业”的界定标准为连续三年亏损且扭亏无望、已经停产停业或半停产、资不抵债丧失造血功能。

  按照上述标准摸底,目前,山东省管企业所属僵尸企业共321户,实收资本271.92亿元,所有者权益-24.83亿元,涉及职工121023人。

  针对山东“僵尸企业”的情况,山东计划“十三五”期间要将省管企业亏损面降低到20%以内,用三年时间完成321户“僵尸”企业处置的工作目标,其中2016年125户“僵尸”企业实现退出,亏损面、亏损额同比下降30%。

  围绕这一目标,山东省国资委成立了“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领导小组,建立重点“僵尸”企业、大额亏损企业挂牌督办制度,定期跟踪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按照“两大一少”(亏损额大、债务量大、需安置人员少)原则,省国资委组织省管企业遴选了第一批拟完成退出的125户“僵尸”企业名单,这批企业实收资本44.46亿元,所有者权益9.95亿元,2015年亏损14.96亿元,涉及职工2.02万人。

  下一步,山东将健全协调处置机制,统筹协调“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解决省管企业办社会、统筹外费用负担过重等问题;加大对省管企业去产能工作的支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加强信贷管理等。尽快配套完善税收优惠、债务减免、职工安置、保险并户、土地处置、产权变更、工商注销、破产清算、社会职能移交等相关政策,指导省管企业在坚持“三个一批”分类分批处置的基础上,探索跨企业整合重组处置模式。协调省管企业之间对同类资产进行兼并重组,加快盘活“僵尸企业”原有的土地、厂房、设备、专利权、商标权等有效资产。研究制定省管企业“僵尸”企业处置专项考核办法,制定与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和评先树优紧密挂钩的奖励政策,建立工作督查机制,与各省管企业逐户签订“僵尸”企业处置目标责任书,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

作者:张敏敏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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