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免票标准再起争议 身高标准线是否还科学?

13.05.2018  23:53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5月13日电(冷昊阳)近日,关于儿童免票的标准再次引发社会关注。随着中国儿童体格发育水平变化,现行的儿童免票身高标准线是否还科学?在年龄和身高之间,又该如何权衡,才能保障儿童的社会福利?

  儿童票以身高为标准引争议

  近日,关于儿童票购票的标准再次引发民众的关注和讨论。其中有人认为,以身高为标准的购票方法是在变相“惩罚”大个子,但同时也有民众觉得以身高为标准更加方便快捷。

  家住河北省秦皇岛市的史女士告诉中新网记者,因为自己和爱人的身高都比较高,儿子欢欢还不到5岁就超过了1.2米,很多免票优惠欢欢都无法享受。

  “我觉得这挺不公平的,长得高又不是孩子的错。”史女士告诉中新网记者,如今很多儿童免票的景点,欢欢都要买半价票。

  但同样也有家长认为,继续采用以身高为标准的购票办法很合理。“我经常带着女儿乘坐公共交通出去玩,觉得用身高标准很方便。如果采用年龄标准,我们也不能每次出门都带着户口本吧。”家住北京的刘女士告诉记者。

  为何以身高作为标准?

  中国以身高作为儿童票的购票标准似乎已由来已久,那么其背后又有何考量?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张冬光在此前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解放初期,户籍登记制度以及身份信息情况不好确定,所以比较方便的方式就是看身高多高,并按这个来区分和收费。

  而在部分领域的现实操作中,以身高为标准同样有比年龄更加明显的优势。

  以公共交通为例,据北京的一名公交车司机介绍,以身高为标准,可以直接判断儿童是否在优惠范围之内,而如若每个孩子上车都要提供证件以查验年龄的话,则会导致效率过低。

  近7成家长赞成以年龄作为标准

  今年4月,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969名儿童家长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6.7%的受访家长认为以身高作为儿童票收取标准不合理,67.1%的受访家长赞同儿童票收取以年龄为准。

  而数据从一定程度上也佐证了这些家长的看法。据媒体报道,中国疾控中心的数据显示,从1992年到2002年,全国六岁的城市男性儿童平均身高增加了4.9厘米,而到2012年又增加了3.7厘米,达到了1.2米,12岁儿童平均身高已超过了1.5米,14岁儿童的平均身高已达到或接近了1.6米左右。

  北京市民曲女士就很赞成儿童票收取以年龄为准。在她看来,现在孩子营养都比较好,以曾经的标准来要求现在的孩子,不但有些“过时”,还很容易在购票过程中产生矛盾。

  而更让她担心的是,当孩子看到其他小朋友可以享受优惠而自己不行时,甚至会让孩子里留下心理阴影。

  以年龄为标准是否科学?

  既然有近7成家长赞成以年龄作为标准,那么,以年龄作为统一标准是否科学?

  在天津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看来,采取优惠政策的初衷是为了给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创造健康的环境,所以不论什么样的标准,都要围绕这个初衷来制定。

  “相比于身高,采用年龄为标准的确是个更好的办法,这会更有利于维护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健康环境,也更有利于社会公平。”张宝义说。

  “现在主要的问题在于操作层面。现在很多孩子不会很早就办身份证,我们也不能要求他们出去玩的时候随时带着户口本。”在张宝义看来,不少部门都意识到了以身高为标准的不合理性,但是目前缺乏有效的办法加以解决,所以只能沿用老办法。

  地方探索不断 效果难言满意

  对于儿童票的购票标准,早在2012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就提出了青少年门票价格政策: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实行半票。

  近年来,关于儿童票优惠标准一些地方也自己的探索。

  如成都,从2017年起,儿童在全市范围内乘坐公共交通的免票身高线将统一调高至1.3米;再如,今年1月,江苏省物价局印发的《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也进一步明确了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门票的规定。

  但现实中,这样的标准是否被严格落实依旧要被打上一个问号。据媒体报道,上海东方明珠电视塔、杭州灵隐寺、山东泰山等多家知名景点都只以身高做为标准。

  儿童优惠票的标准该怎么定?

  在民众的争议中,儿童优惠票的标准最终会走向何方?

  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陈光金看来,无论是以身高为标准还是以年龄为标准,二者都有其优势所在,如果售票方继续以身高为判断标准,则要不断根据中国儿童的平均身高来对身高标准线进行改善。

  “而如果以年龄为判断标准,则可以参照老年证的经验为适龄儿童制作身份证明。”在陈光金看来,此举虽然有可能带来更高的社会成本,但却更有利于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必须要坚持以儿童的社会福利作为优先考虑。”陈光金说。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