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聚集型收敛,传销窜向网络 去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查处传销案案值1.4亿元,线上线下联动,重拳出击网络传销(大众日报 2017-08-07 2版)

09.08.2017  16:34

  传统聚集型收敛,传销窜向网络

  去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查处传销案案值1.4亿元,线上线下联动,重拳出击网络传销

  大众日报 2017年8月7日 2版

  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目前我省枣庄、东营、泰安、日照、莱芜、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滨州、菏泽14市已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占全省城市数量的82%,基层传销防控机制建设得到普遍提升。下一步,我省将针对网络传销案件,线上线下联动,重拳出击。

  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61件,案值1.4亿元,罚没款金额5236.74万元,取缔传销窝点、活动场所230多个,教育、遣散参与传销人员4491人次。得益于我省近年来强化源头防控的各项举措,传统聚集型传销活动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局面逐步得到了扭转。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无传销社区(村)”2.4万个、“无传销街道(乡镇)”1667个,同时,按照《山东省无传销城市认定办法》,共已认定无传销城市14个。

  “但是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传销组织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虚拟经济’等名义,鼓吹‘高额回报’、‘短期致富’等噱头,通过建立网站,在论坛、贴吧、即时通讯平台推广等手段大肆发布传销信息,诱骗、误导群众参与传销活动。”省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网络传销活动因其主体和标的虚拟性、行为跨地域性等特点,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加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往往具有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等特点。传销分子借助网络平台,套用编写的传销制度模式软件,只需动动手指,就可以完成传销的组织架构、制度设置、人员排序和收款、转账等环节,并利用网络平台压减人员层级来规避刑事制裁。同时,往往异地托管服务器数据,监控打击取证难度大。而且,传销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的情形越发常见。

  “今年下半年,将适时做好‘无传销城市’创建扫尾工作,并探索建立无传销城市动态化管理机制。”省工商局局长李关宾表示,“针对新型传销方式和手段,将加大线上线下打击力度,加强对网络传销案件的查办。”对于网络传销,将坚持“露头就打”和“打早打小”,强化“打、防、控、管”各项措施。

  此外,省工商局联合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召集好品山东、银座网、大众海蓝、山东微商俱乐部等16家驻鲁互联网平台企业,共同通过了《践行主题责任 打造无传销网络倡议书》,各网络平台将积极配合执法机关打击传销活动,自觉抵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信息。(记者 赵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