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体验却被强制购万元内衣 当心"美丽陷阱"

07.03.2016  17:40
  三八节将至,美容服务机构也开始了各种花样繁多的促销。面对众多的“免费体验”、“效果保证”、“优惠产品”,听起来绝对诱惑,但美丽宣言的背后却暗藏着不为人知的多种“潜规则”。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美丽消费时当心商家设置的“美丽陷阱”。

  案例一宣传免费体验却被强制消费万元

  小刘和小张是去年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今年1月24日二人来到美容院做美容被工作人员忽悠着购买两件保健内衣,一件价格为8560元、一件16800元,钱已付但商家说内衣春节后才能到货。二人后来感觉自己上当了,要求退款,但商家一直以种种理由搪塞、拒绝。

  小刘和小张向工商部门进行了申诉。工商所对该申诉进行了调解。经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办理了退款。不过工商人员表示,消费者一旦拿到产品,内衣这类产品属于无法退换的商品,消费者的维权就会非常被动。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提高警惕。

  案例二按摩时被烫伤,获赔损失费

  2015年8月份,家住五莲的李女士在刘某经营的美容美体店购买了一张美容美体年卡,价值1980元,有效期12个月。2015年10月3日李女士在接受按摩服务时,后腰部分皮肤在按摩时被所使用的热泥灸膜烫伤(泥灸膜常温为固态,必须用微波炉加热软化后方能使用),烫伤部位起了大小不一的水泡。刘某将李女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医疗费由刘某支付,费用为500元。

  2015年12月,李女士要求经营者赔偿其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等,刘某称医疗费其已承担,不再承担其他费用,双方矛盾由此产生。李女士来到五莲县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五莲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分别向双方及部分当时在场的其他消费者了解情况。被投诉方承认在实施按摩时因使用过热的泥灸膜将李女士烫伤,但以事发后已及时开车将李女士送医院治疗,现在李女士被烫伤部位的皮肤已经基本长好,况且医疗费已由刘某承担,不愿承担其他费用。工作人员向被投诉方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耐心调解,双方终于协商一致:由被投诉方承担李女士的交通费、营养费600元,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00元,退还消费者受伤之前在该店消费产生的费用596元,合计金额1696元。消费者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工商盘点商家“美丽陷阱

  陷阱一

  “谁为我提供的服务?不知道。

  日照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市民:为诱导消费者接受美容服务、购买美容产品,一些美容院常在店堂广告、橱窗招贴中打出“名店”的招牌,夸大宣传抬高身价,借此骗取消费者的信任,却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因此,建议消费者在办卡时尽量选择规模大、经营时间长的美容院,对于新开的美容院务必谨慎办卡。要特别注意查看美容院的营业执照,卫生状况和服务状况,最好签订美容协议,索要美容单据。

  陷阱二

  “终身服务”?附带许多消费条件

  日照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市民:消费者在办理美容卡时,要谨慎对待店员的宣传和承诺,不要轻信所谓的“终身服务”,这种长期服务承诺的履行必然附带许多消费条件,看起来诱人的优惠往往暗藏玄机。因此,建议消费者办卡时要理性消费,避免办理时间过长、金额过大的预付卡,增加消费风险。

  陷阱三

  “免费体验”不免费

  日照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市民:常有一些美容院选择社会经验欠缺的学生等年轻消费群体作为对象,发放优惠卡宣传单吸引消费者。服务前故意不作“免费”说明,待服务完毕造成消费事实后,再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美容体验期间使用的化妆品,曲解“免费体验”的含义。因此,建议消费者不要轻信美容院的“免费午餐”,许多“免费体验”都是一环套着一环吸引消费者上钩的。做美容前,消费者一定要详细询问什么项目是免费的,什么项目是收费的,以免上当受骗。通讯员 张玉玲    郑青    弓弘 记者 张永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