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免费医学生 毕业需在乡镇卫生院工作6年

13.02.2017  15:04

   青岛日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7部门下发《山东省医学生免费教育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省属医学高等院校实施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免费医学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工作不少于6年,这是去年省属免费师范生之后又一向农村倾斜的利好。

  《办法》规定,医学生免费教育从2017年起在省属医学高等院校实施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为5年制本科生,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凡热爱卫生事业,毕业后志愿到乡镇卫生院长期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名。免费医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每生每年4000元的生活补助。毕业后,免费医学生将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长期以来,我省基层尤其是农村地区全科医学人才匮乏的问题十分显著。招收免费医学生有望缓解这一局面。《办法》规定,我省改革免费医学生培养模式,将根据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要求为免费医学生安排有针对性的医学教育,如增加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地方病的诊疗防控,中医学常用诊疗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的内容,增加其到基层医疗机构的见习实习时间等,以确保毕业后免费医学生初步具备解决农村常见多发病等疾病的基本诊疗能力和相关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办法》规范免费医学生履约管理。如因个人原因(因病休学等除外)中断学业,或未在培养期满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高校有权与其解除协议,免费医学生未按协议到定向县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医学生免费教育经费,并交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免费医学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未满6年的,根据服务期未满年限,按比例退还医学生免费教育经费和交纳违约金,并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医学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违约退还和违约金。免费医学生在培养期和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在职攻读与本人业务相关的硕士学位。(记者 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