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严把“三关”取得“治水”工作新成效

17.02.2017  18:34

  兖州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通过源头治理、工程建设、综合治理等措施,全面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努力打造天蓝水清的美丽兖州。2016年,该区各河流断面水质21项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严把源头治污关,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保护,使该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在100%。建立“河长制”,通过推进重点河段污染治理,加强河道综合治理,使河道污水直排、畜禽养殖、农业污染、垃圾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性水环境事件得到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河道水环境全面改善。狠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组织有关乡镇开展畜禽养殖基础调查和整治工作,畜禽养殖污染加剧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严把项目建设关,夯实工程控污主线。进一步构筑巩固“治、用、保”水污染防治体系建设成果。完成了第三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扩建工程,太阳纸业2万吨中水膜处理再回用项目已建成运行,总投资4.2亿余元的泗河综合开发一期工程人工湿地项目年底可初步发挥效益。对府河、西、北护城河进行治理,清除淤泥,雨污分流,大安河雨污分流工程已全部建成,谭村河雨污分流治理正在走评审、招投标程序。村、社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正在紧张施工。

  严把教育引导关,筑好社会监督防线。建立完善环境信息发布体系,在门户网站等平台定期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督促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发布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主动接受监督。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环保监督机制,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组织多种环保宣传活动,增进公众的爱水、护水和节水意识。为排污单位提供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引导履行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建立企业环保自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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