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环保局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

13.01.2015  04:32

  随着新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济宁市兖州区环保局在前期专家讲座辅导、行风热线栏目集中宣讲、环境执法人员集体学习研讨、广播电视“环保之窗”栏目征文、环境保护进万家活动的基础上,近期组织开展了进企业送法上门服务活动。

  兖州区环保局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学习读本200本,翻印新环保法200本,翻印《两高司法解释》200本,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8-31号令)》800余份,组织进企业送法上门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新《环境保护法》,重点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章节有关“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社会公益诉讼”、“信息公开”等方面对新《环境保护法》进行宣讲,督促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遵规守法。 

  通过送法上门服务活动,强化新《环境保护法》的贯彻执行,加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为建设生态兖州美丽兖州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