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全体党员专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27.11.2015  13:57

  11月26日,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召开全院党员学习开会,专题学习2015年10月18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孙桐传结合学院实际进行了领学解读。学院全体教职工党员和在校学生党员参加了学习。 

  孙院长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对比旧的规定,逐章逐条进行了领学解读。孙院长指出,《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结果,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孙院长强调,两项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要求具体化,一正一反、相互配套。一个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要求全体党员加强“自律”的“正面清单”,一个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是强调对党员和党组织“他律”的“负面清单”;一个是通过廉洁自律准则确立高标准,一个是通过党纪处分条例守住最底线,一高一低,界限分明,从而在全党树立起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孙院长指出,《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针对现阶段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道德追求,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党纪严于法律”,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划定红线,强调追责,明确6类“负面清单”,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内容;方向精准,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体现从严治党常态化。 

  孙院长强调,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他要求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把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学习党章结合起来,与学院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的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要求办公室、宣传部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学习宣传,在全院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意识,唤醒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孙院长解读之后,全体党员观看了国内首部展现水利人典型故事的影片《爱在青山绿水间》。大家对蒋志刚同志克服家庭困难、长期坚守基层、业务精湛、廉洁自律、敢于担当的先进事迹深深感动,认为蒋志刚的先进事迹正是对《廉洁自律准则》的诠释,也是敬业爱岗的学习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