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

26.01.2015  12:32

  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确保全县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确保全县环保形势持续稳定。鱼台县环保局组织环境监察、稽查、污控、环评、总量、监测等人员,分两个组,由两名副局长带队,对全县所有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

  此次排查整治重点行业是:涉水、涉气(工艺废气)、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的化工、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等国家和明令淘汰类污染项目。

  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是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二是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三是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或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贮存、灌注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四是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五是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

  六是故意损毁、闲置、拆除防治污染设施或者使防治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特别是夜间停用防治污染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以及伪造、篡改在线监测数据,干扰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破坏、损坏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硬件设施的;

  七是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执行“三同时”的违法建设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且未按要求停止排污的,以及持有排污许可证,但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

  八是违法建设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等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类污染项目的。